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现制定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目标
1.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促进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3.全面落实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制度,维护本部门内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机关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
1.注重针对性。凡事关部门内部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都要实行公开
2.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3.讲究时效性。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4.强调便民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工作 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机关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 ;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机关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并整理机关信息的媒体发布及上报工作等。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
1.局指派专人对局网站进行 日常管理。如网站系统出现故障,管理人员应记录故障情况并及时上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并协助修复。
2.局网站维护的负责人,负责及时采集、编辑上网的最新信息。所采信息须经科长进行审核、主管局长签字方可上网发布。还要及时处理反馈信息。
3.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已经实施网上公开的信息内容。对发现有失实、失误、过时或内容不规范的公开信息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及时改正错发、漏发、误发问题或更新陈旧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