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nyncj-2026-0017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6〕22号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6-09-08 | 成文日期: | 2026-09-08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农发〔2026〕22号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市安委会最新印发的相关方案,制定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2日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本安委发〔2026〕4号)要求,聚焦农机作业、农村沼气、畜禽养殖、设施农业、渔业生产、定点屠宰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宣传行动,全面摸清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风险底数,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无死角;集中整治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反弹的突出问题,重大隐患限期清零、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农业经营主体、农机操作人员、农村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坚决扭转事故多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安全稳定。
二、重点内容与工作分工
(一)农机安全领域
强化农机作业安全巡查与现场指导,加强对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检查、指导,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在田间、场院、机耕道路和乡村道路上作业、行驶的农机开展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问题。
(二)农村沼气安全
排查农村沼气设施情况,建立农村户用沼气设施监管台账。强化隐患排查,排查农村户用沼气池运维现状和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闭环管理。
(三)畜禽养殖安全
强化养殖场(户)用电用气、消防设施、饲料加工、畜禽粪污处理池安全管理。
(四)农资仓储安全
规范农户用电用气管理,配齐必要消防器材与防火设施;农资(农药、化肥、种子、兽药)仓储防火、防潮、防爆、防泄漏;养殖大棚、库房违规住人、电线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
(五)设施农业安全
加强气象预警与防灾减灾指导,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种植主体提前采取加固设施大棚、科学调控棚温等防灾减灾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农户及时掌握气象信息,提前做好汛期应对准备。
(六)农田水利安全
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县(区)加强对施工企业监管,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施工安全责任。高标准农田建后移交项目应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督促管护主体,履行工程管护和安全使用义务、责任。
(六)渔业生产安全
配齐渔船消防、救生设施设备;整治船员安全意识淡薄,不穿救生衣,违规操作;杜绝船员适配不合理,无证作业;严禁渔船极端天气作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垂钓场所安全管理,配齐安全警示标牌,配备安全人员。
(七)屠宰作业安全
指导屠宰企业开展机械设备、消防设施排查,消除隐患,强化操作规程与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将组织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对发现的生物安全隐患及时提示,督促立即整改。
三、重点任务
(一)风险大识别。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科室(部门)要聚焦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组织本行业领域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标准大宣贯、大学习。结合季节和行业特点全面研判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建立风险台账,逐项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
(二)隐患大排查。各县(区)、各有关科室要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全覆盖,集中开展1次涉及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大宣贯、大培训。针对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1次大反思、大剖析。对近两年中央、省、市督查考核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1轮“回头看”,推动所有企业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
(三)问题大整治。各县(区)、各有关科室要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立足“小切口”制定“硬措施”,做到整改一个、治理一类;跟踪核验措施落实,打通堵点痛点,确保落地见效。
(四)执法大检查。各县(区)、各有关科室要聚焦提升执法检查质效,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推进精准执法;严肃查处制度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纠治执法“宽松软虚”,坚决防止出现无效执法、检查“零隐患”等问题。
(五)违法严惩处。各县(区)、各有关科室要聚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不仅要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而且要深查严处违法企业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
(六)安全大督导。市安委会组织7个综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明查暗访,坚持“查企督政”,发现隐患问题第一时间交办、严肃倒查追责;各县(区)、各有关科室要同步开展督导检查,下沉一线压实责任。
(七)案例大曝光。聚焦放大警示震慑作用,每季度在内部集中曝光隐患和违法行为并跟踪报道,对整改不力的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发动公众参与监督,凝聚共治合力。
(八)预案大演练。各县(区)、各有关科室要组织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习,细化明确职责分工,6月份统一开展1次应急演练,督促农户、养殖场(户)、企业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全面检验指挥、救援、疏散能力。
(九)社会大宣传。各县(区)、各有关科室要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7日前)。各县(区)、各科室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召开部署会,层层传导压力,实现全员发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集中自查阶段(8月10日前)。各县(区)、各科室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宣传教育等9项任务,督促企业自查自改,找准薄弱环节、重点部位,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三)边查边改阶段(11月底前)。各县(区)、各科室联合执法队,坚持边发现边整改,深入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四)总结验收(12月5日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本次行动进行全面复盘,总结经验、好做法、好机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持续巩固行动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统筹。各县(区)、各科室要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件事”全链条整治、日常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见效,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县(区)、各科室要注重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符合本溪实际、行之有效的安全治理方法、监管模式、工作机制,培育先进典型、打造示范样板,形成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良好效应,全面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县(区)、各科室于6月17日前,将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实施方案、动员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12月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行动期间,于每月2日前报送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累计排查整治数据、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相关排查、整治、宣传数据需及时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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