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nyncj-2026-0017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6〕21号关于印发2026年本溪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6-09-08 | 成文日期: | 2026-09-08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农发〔2026〕21号关于印发2026年本溪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不含平山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大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支持力度,持续提高粮食油料单产水平,今年我市继续组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支持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引领带动,推动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和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6年本溪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工作。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8日
2026年本溪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辽宁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辽农办农发〔2026〕403号)要求,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
市级根据粮油规模主体数量在本溪县、桓仁县、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开展项目实施。
(二)支持作物
优先支持玉米、水稻、大豆,兼顾薯类、花生、谷子、高粱。
(三)支持内容
一是关键技术。玉米推广应用气力播种、合理密植、水肥一体、低损收获、一喷多促、病虫防控等技术。水稻推广应用集中育秧、机械移栽、侧深施肥、一喷多促等技术。大豆推广应用合理轮作、合理增密、种子包衣、根瘤菌拌种、水肥一体、一喷多促等技术。薯类推广应用抗旱保墒、合理密植、水肥一体、一喷多促等技术。花生推广应用单粒精播、合理密植、水肥一体、两段收获等技术。二是田间装备。围绕精准调控,支持建设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水肥精准调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田间装置装备。三是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高产优质品种,开展种子包衣、分级筛选等播前处理。同时,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提升土壤肥力。
(四)支持方式
各县(区)要围绕单产提升最急需的技术、装备、品种等,分作物分区域选定1—5项综合性或单项关键技术模式,明确实施区域、重点作物、技术路径等内容。本溪县玉米不得实施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玉米、大豆推荐以合理密植作为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各县(区)可参考执行。玉米:选用耐密型品种,采用宽窄行增密种植模式的,窄行行距35—45cm,宽行行距70—90cm;采取其他增密种植模式的,亩保苗密度不低于3500株。大豆:选用耐密型品种,采用宽窄行增密种植模式的,窄行行距35—45cm,宽行行距70—90cm;采取其他增密种植模式的,建议亩保苗密度10000-12000株。
三、奖补方式
奖补资金按照省厅2026年下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和2025年结余资金根据各县(区)规模主体数量及粮油面积比例等下达至项目县(区)。
奖补对象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奖补面积不得包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
奖补方式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要坚持结果导向,确保项目承担主体达到落实关键技术和单产提升的目标要求。
奖补标准根据2026年省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和上年度结转资金,统筹2026年度绩效任务面积和以前年度未完成面积,每亩不超过63.63元。申报玉米的主体种植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亩,其他作物及玉米播种面积较小的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申报种植规模下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单个主体可申报多种作物、多个田块,但县域内同一主体单一作物享受奖补资金总额不得超过60万元。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细化方案、申报审核、过程记录、测产核实、建立档案、结果公示的程序实施。
(一)细化方案
各项目县(区)应于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县(区)项目实施方案,合理设定奖补条件、奖补标准。明确种植作物、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操作程序等。
(二)申报审核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项目主体应如实填报提供申请材料,承诺全部信息真实、准确。申报材料需明确主体信息、地块位置、流转合同、作物种类、种植面积、选用品种、应用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村委会、乡镇政府对申报材料逐级审核,通过后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在县(区)政府或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过程记录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应明确过程记录要求,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当地确定的关键技术,并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应组织乡镇政府、县(区)农技推广部门在关键时期核实关键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四)测产核实
实行测产告知承诺制度。承担项目主体须自行开展测产工作,如实告知测产数据,填写签署告知承诺书(附件1),归档留存,承诺所提交数据及资料真实准确,自愿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项目主体,对其测产结果进行核实,拟奖补额度超过30万元的主体应全部核实。
(五)建立档案
项目实施全程实行“一主体一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材料、申报公示照片及公示结果、关键技术应用记录(照片等)、技术核实(指导)记录、测产过程记录(照片等)、测产结果报告、测产核实告知承诺书,以及对抽检主体进行测产核实的验收记录表等。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要件齐全、内容规范后,确定拟奖补主体名单。
(六)结果公示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在县(区)政府或部门网站并组织在乡级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工作指导,及时将县(区)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主体档案中的关键信息上传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并更新填报资金兑付情况。项目实施主体经公示确认后,及时将主体信息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附件2);于11月5日前,正式行文报送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内容需涵盖项目成效、主要做法、下一步计划和问题建议等,务求数据详实准确,亮点成效突出,同时附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表》(附件3)和《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档案汇总表》(附件4)。
(二)做好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立足本地生产实际,明确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和关键环节。聚焦关键农时、重点环节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注重典型宣传。各县(区)要总结梳理项目实施的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