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nyncj-2026-0016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6〕19号关于印发《本溪市农业农村局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6-09-01 | 成文日期: | 2026-09-0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农发〔2026〕19号关于印发《本溪市农业农村局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各科室:
现将《本溪市农业农村局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5日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监委《关于对本溪市农业农村局的监察建议》工作要求,切实整改生猪屠宰监管体系不完善、屠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偏弱等突出问题,我局立足畜牧屠宰监管工作职责,结合执法领域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制定本整改实施方案。
一、整改目标
聚焦屠宰检疫、企业监管、干部作风等关键环节,通过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全面健全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倒逼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干部队伍作风,杜绝规避检疫、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行为,确保2个月内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兽医科及执法队具体落实。兽医科负责日常协调、督导和材料报送。执法队负责落实现场执法检查、企业核查、制度落实、问题反馈、整改落实等工作。
三、整改措施
对照监察建议的三方面问题,逐项细化整改举措、明确责任科室、压实整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一)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筑牢行业安全监管防线
存在问题:一线检疫人员数量不足,检疫监管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足,关键环节的监管标准、流程规范需完善。
整改措施:
1.统筹调配力量,抓实业务实训。立足现有在编人员,科学优化检疫岗位人员配置,优先保障屠宰场驻场检疫岗位用工需求;分批次组织一线检疫人员开展屠宰检疫培训。
2.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作业标准。制定出台《检疫员管理制度》,细化入场查验“五必查”(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查耳标、查健康状况、“瘦肉精”检验报告、查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同步检疫“四到位”(到位时间、到位部位、到位操作、到位记录),无害化处理“三闭环”(处理过程、影像留存、核销台账),肉品出厂“两核验”。
3.依托数字赋能,强化溯源管控。对接屠宰智能监控平台,实现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区域全时段视频监管;规范检疫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不合格肉品处理记录,相关数据及时录入动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源头可查、过程可控、产品可溯。
(二)从严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合规管控
存在问题:存在对生猪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对企业日常约束、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企业突破食品安全底线,刻意规避检疫监管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全覆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全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生猪进场查验台账、肉品出厂记录、产品品质检验档案、票证留存资料,对台账造假、缺项漏记、刻意规避检疫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落实企业承诺公示制度。组织屠宰企业签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在厂区显著位置公示检疫工作流程、驻场官方兽医信息、监管职责、举报电话;定期对屠宰企业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3.统一规范企业内控制度。统一编制屠宰企业进场查验、出厂登记、台账管理、肉品自检四项标准化制度模板,督导企业对照模板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制度健全、落地不实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履职尽责担当
存在问题:干部作风建设实效性不足,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力度不够,个别人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与纪律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
1.开展专项作风整治行动。聚焦履职不作为、工作浮于表面、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查实违纪人员依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在全局通报。
2.常态化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坚持定期组织党纪法规、履职纪律专题学习,将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列为党支部主题党日固定学习内容,做到应学尽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3.健全日常监督管控机制。分管领导定期带队下沉一线,常态化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做实日常作风监督提醒;紧盯一线检疫关键岗位,对反复出现履职缺位、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调度
定期开展专班调度,实时掌握整改进展,针对整改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兽医科组织实地督导。
(二)健全台账管理
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做到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清零、整改无遗漏。
(三)及时报送结果
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及时汇总整理有关情况,按时向纪检监察组报送整改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