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6-0016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农发〔2026〕13号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9-01 成文日期: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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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发〔2026〕13号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01 15:32:04 【字体: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本县农字〔2026〕11号)收悉。根据省级、市级专家评审情况,原则上同意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512-210521-04-05-277719。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单位为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监管部门为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6万亩,全部为新建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五、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5158万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44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58万元。包括土壤改良169万元、灌溉与排水9260万元、田间道路4007万元、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964万元、独立费用758万元。

六、建设期限

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

七、有关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设计批复。项目设计最终确定后,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结构等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批程序。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公示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持续抓好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做好施工、监理、验收、管护等环节的工作质量;做好与财政之间的协调性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规范使用资金。

三是待建设任务下达后,按项目建设程序实施。规定程序报审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各个阶段信息在平台上图入库填报,保证质量和准确性。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