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bxsnyncj-2026-00147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6〕1号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26-08-26 | 成文日期: | 2026-08-26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农发〔2026〕1号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本溪满族自治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本县农字〔2026〕1号)文件收悉。根据省级、市级专家评审情况,原则上同意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512-210521-04-05-277719。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6万亩,全部为新建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等工程。
五、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15158万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44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758万元。包括田块整治5984万元、灌溉与排水4534万元、田间道路3652万元、非工程性地力提升230万元、独立费用758万元。
六、建设期限
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
七、有关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设计批复。项目设计最终确定后,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工程结构等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批程序。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公示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持续抓好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做好施工、监理、验收、管护等环节的工作质量;做好与财政之间的协调性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规范使用资金。
三是待建设任务下达后,按项目建设程序实施。规定程序报审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各个阶段信息在平台上图入库填报,保证质量和准确性。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