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19-0017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7-15 | 成文日期: | 2019-07-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农发〔2019〕59号 |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本农发〔2019〕59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按照2019年省政府绩效考核要求,6月底前,我市遴选出2个具有代表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式,分别是本溪县幸福养猪场粪污发酵还田利用模式、桓仁县新华养鸡有限公司鸡粪加工成有机肥模式,两个模式有效利用畜禽粪污,实现了养殖污染减量化排放、资源化利用,为农田提供有机肥水资源。
9月底前,各县、区要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式等的推广应用,每个县、区要开展2次以上推广应用,推广应用方式包括印发文件、推广现场照片等。9月20日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务必将开展推广应用证明材料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管理科。
联系人:秘 勇 联系电话:43103912
电子邮箱:bxxmc@163.com
附件: 1.本溪县幸福养猪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式技术方案
2.桓仁县新华养鸡有限公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式技术方案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5日
附件1本农发〔2019〕59号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本农发〔2019〕59号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方式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