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0-0000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关于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0-25 成文日期: 2019-10-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农发〔2019〕69号
关键词:

关于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10-25 17:00:27 【字体:

本农发〔2019〕69号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溪市南芬区农业农村局、本溪市明山区农业农村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本溪满族自治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请示》(本县农字〔2019〕75号)、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桓仁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请示》(桓农〔2019〕109号)、本溪市南芬区农业农村局,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2019年本溪市南芬区解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请示》(本南农发〔2019〕57号)、本溪市明山区农业农村局,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明山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计划的请示》(本明农发〔2019〕53号)均收悉。经审核,现对以上各县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批复如下:

一、批复情况

(一)同意本溪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和初步设计

   1.建设范围:草河城镇、草河掌镇、南甸镇、东营坊乡、清河城镇、高官镇。

   2.投资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2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2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102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38万元。

   3.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建设面积0.3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0.2万亩。

   (二)同意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和初步设计

   1.建设范围:雅河乡、普乐堡镇、北甸子乡、二棚甸子镇、八里甸子镇、铧来镇、桓仁镇、向阳乡、沙尖子镇、古城镇。

   2.投资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6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28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411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232万元。

   3.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建设面积1.92万亩,其中:水田0.8万亩,旱田0.82万亩,高效节水0.3万亩。

(三)同意本溪市南芬区农业农村局上报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和初步设计

   1.建设范围:郭家街道办事处。

   2.投资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25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63万元,市区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

3.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建设面积0.25万亩(均为旱田)。

(四)同意本溪市明山区农业农村局上报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和初步设计

   1.建设范围:卧龙街道办事处、高台子街道办事处。

   2.投资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5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88万元,市区财政配套资金35万元。

3.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个,建设面积0.35万亩(均为旱田)。

二、有关要求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计划。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编报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辽农办田发〔2019〕151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农田〔2019〕222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农业农村部令《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第4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项目实施中要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公示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和工程建后管护等制度;要高度重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控制主体责任、工程监理质量监督责任和业主工程质量抽检责任;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工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统一“上图入库”创造有利条件。

   (四)要向政府汇报足额落实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19市财政对各相关县区实际配套资金情况是:本溪县19万元、桓仁县96.4万元、南芬区12.5万元、明山区17.5万元。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农田〔2019〕222号),2019年各相关县区均要落实配套资金,按亩投资标准计算,差额部分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抓紧协调落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及调度工作,12底之前完成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这个时间要求是省对市考核指标),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请各县区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编报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辽农办田发〔2019〕151号)要求上报的材料(含市对县区批复的文件)一式一份,含电子版(word等可编辑格式及PDF文件各一套),还有经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设计文件电子版(包括PDF格式)和2份胶印材料于10月28日之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农田科。

附件:本溪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2019年)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25日


本溪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表(2019年)(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