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5-0000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农发〔2024〕52号关于2024年上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调度情况的通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1-07 成文日期: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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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发〔2024〕52号关于2024年上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调度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07 10:29:21 【字体: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开展了调研,并对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发现问题对照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防返贫监测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监测对象198户42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05户196人、边缘易致贫户62户157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1户71人。

在监测对象新识别方面,全市新识别监测对象 6 户 13人,均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省以上衔接资金拨付情况

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统计,2024 年上半年全市省以上衔接资金948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55万元(巩固成果资金2473万元,村集体360万元,少数民族1822万元)、省级资金4831万元。资金已拨付1919万元,拨付率20.23%。其中,南芬区40万元,已拨付40万元,拨付率100%;桓仁县5480万元,已拨付1879万元,拨付率34.29%。

(三)项目库建设情况

截至6月30日,巩固成果项目库中共储备项目837个,计划总投资概算75078.69万元,其中本溪县393个,桓仁县376个,平山区7个,溪湖区34个,明山区8个,南芬区19个;纳入年度实施计划402个,已开工项目394个(8个未开工项目为民宗项目),项目开工率为98%。

(四)脱贫人口就业务工情况

全市脱贫人口就业务工指标4500人,截至6月底,实际就业务工5244人,完成率116.5%。其中,本溪县2024人,完成率130.92%;桓仁县3022人,完成率107.93%;平山区35人,完成140.00%;溪湖区11人,完成率122.22%;明山区51人,完成率145.71%;南芬区101人,完成率118.82%。

(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情况

截至6月底,全市新增小额贷款95万元,贷款户19户,累计小额贷款存量318户1560万元。完成省定年度计划任务(1573万元)进度的99.17%。县区小额贷款完成情况,本溪县939.5万元,完成率为157.9%;桓仁县566万元,完成率为63.07%;平山区5万元,完成率为41.67%;南芬区50万元,完成率为106.38%;溪湖区贷款数为零;明山区截至目前仍未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未按要求建立风险补偿基金,造成脱贫人口不能享受金融帮扶政策。

(六)后评估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本溪市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发现问题清单》反馈问题共17条,全市排查整改问题17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回头看”工作暂未发现问题。

(七)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市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共排查问题18条。其中,排查发现危房4条;因房纳入监测对象5条;防返贫动态监测不到位问题3条;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2条;项目管理不规范3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条。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监测帮扶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2024年上半年,桓仁县、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没有新增监测对象(详见附件),且平山区从脱贫攻坚结束后,均没有发现监测对象。

二是对衔接资金拨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4年省以上衔接资金,本溪县3930万元,平山区11万元,溪湖区8万元,明山区17万元,拨付率均为零。

三是乡镇、村主要领导对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镇、村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定期排查流于形式,且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运行中没有有效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运行,确保应纳尽纳。一是严格落实动态排查监测制度。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乡镇每个季度、村每个月动态排查制度,强化宣传,依靠群众自主申报、基层排查、部门筛查等渠道开展动态监测。二是夯实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开展精准帮扶。三是充分发挥保险作用,确保帮扶到位。继续实施重特大疾病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和“防返贫”保险,有效遏制因病、因学、因灾等导致返贫致贫问题。

(二)要高度重视,确保衔接资金使用符合序时进度安排。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度省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257 号)要求,确保实现省以上资金6月、9月底要支出进度分别达到50%、75%以上,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衔接资金合计支出进度在10月中旬要分别达到75%以上,12月底前力争实现100%。

(三)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排查整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针对通报存在问题,要结合国家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对照排查整改工作强化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排查,结合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完善好县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清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一抓好督导落实,确保实现问题清单挂账销账、动态清零,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附件:本溪市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数据统计表

本农发〔2024〕52号附件本溪市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数.xlsx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