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4-0005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联席会议纪要 | 主题分类: | 扶贫脱贫政策举措 |
发布日期: | 2024-02-22 | 成文日期: | 2024-02-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联席会议纪要
8月10日,本溪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联席会议在市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陈建华、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主任梁福禹、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夏斌及农行本溪分行、邮储银行本溪分行、本溪市农信联社三家承贷金融机构及各县(区)乡村振兴局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共20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本溪市2023年上半年我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金融机构、各县(区)上半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情况,对小额信贷下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探讨,市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本溪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分别从各自角度对我市下半年小额信贷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形成纪要如下:
一、明确小额信贷工作重要性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政策措施,是加快促进产业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抓落实,全面整合市、县、镇、村各级各部门力量,采取政银联合、四级联动模式,压实各级责任,加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信息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支农惠农促农增收、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增强脱贫群众“造血”功能作用,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应贷尽贷、提质增效。
二、明确开展小额信贷常态化
贯彻落实《辽宁省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银保监发[2023]13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延续和优化的必要性,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各级乡村振兴系统要进一步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摸清底数,做好宣传。银行机构重点关注小额信贷政策贷款门槛设置、贷款期限,在学习借鉴“一自三合”模式的基础上,创新出与农业生产周期性特点相符的金融产品,要求主责任行必须10月末前要完成一次“实地化”全面入户走访,并将走访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的一部分。
三、明确小额信贷审批精简化
加强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脱贫人口小信贷款审批流程要“精简化”,农时不等人,绝不能出现因审批流程过长发生农资短缺、耽误生产等问题。各主办银行机构贷前调查审批要提速,要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审批、放款等流程。要将小额信贷发放条件目录、自入户起到放款时限、放宽贷款最长年限时长等要求进行明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原则上审批流程在收到乡镇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走访、信息采集、并反馈贷款发放情况及未获贷具体原因,并由银行机构进一步明确小额信贷发放条件,便于乡镇、村更好的筛查符合条件人群。
四、明确加强风险防控要求
加强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放贷相关政策要求,重点防范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置换房贷、购买理财等问题,以贫困户具备“还款能力”为中心,做到应贷尽贷,利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等相关政策,配合支持好各项指标,切实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
五、增加主责银行调整四区风险补偿金
增加本溪市农信联社为四区主责银行,与邮储银行本溪分行共同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对原有风险补偿金进行调整,调整后分别向邮储银行本溪分行、本溪农信联社预存风险补偿金各20万,各区分别向两行预存风险补偿金5万元。平山、溪湖、明山、南芬区将统筹使用风险补偿金。
出席: 陈建华 夏 斌 梁福禹 王 辉 李 晶
刘金柱 万 奎 袁 野 刘 博
艾俊锋 王春生 崔作红 寇 彬 佟 姝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