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3-00048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扶贫脱贫政策举措
发布日期: 2023-02-13 成文日期: 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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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溪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09:55:20 【字体:

关于印发《本溪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乡村振兴局:

为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实现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新突破,现将《本溪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部门认真落实。

 

 

 

本溪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31日

 

 

主送单位:各县区乡村振兴局

抄报:省乡村振兴局   

抄送: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人社局 市住建局 市交通局 市水务局市 农业农村局 市卫健局 市医保局

 

 

本溪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3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坚持“四个不摘”总要求,抓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总体目标

强化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力度,保持衔接资金投入和帮扶政策持续稳定,进一步完善衔接项目、资金、资产监管,推进资产保险、小额信贷、社会帮扶、定点帮扶等政策落实到位。强化行业部门主体责任,优化重点帮扶县政策。持续引导经济薄弱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加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确保脱贫人口增产增收。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开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根基。继续健全和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强化防返贫致贫网格化管理,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早巩固,持续巩固提升义务教育、产业扶持、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兜底保障、饮水安全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实镇、村书记为防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网格长工作责任,据实、规范设立网格员台账,大力开展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数据清洗、集中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村组每月、乡(镇、办事处)每季度一次的日常排查要求,明确责任,严格排查程序,做好排查评估,规范建立台账,做到“应报尽报”“应纳尽纳”。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防贫保”保险项目,精准实施“一对一”帮扶政策,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

(二)强化帮扶政策落实和衔接。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五个一批”市直相关部门政策,进一步完善防返贫信息预警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坚持做好防返贫监测系统脱贫户、动态监测户学生资助和控辍保学等工作;民政部门持续稳定脱贫户低保、特困政策保障,做好因病因灾因学突发困难户“应纳尽纳”工作;人社部门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发公益岗位和扶贫车间建设等工作,按需设岗,建立脱贫人口就业清单台账,促进脱贫人口、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地就近就业。代缴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住建部门做好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户(六类危房改造户)住房摸底排查、危房改造工作,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交通部门做好“村村通”工程、“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市工作;水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检测水样等确保饮水安全工作;农业(乡村振兴)部门做好县级乡村振兴储备库项目建设,实施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菜单式”产业项目、“五小”产业项目行动,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特色产业群,统筹推进;卫健部门做好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重特大病救治、高标准村卫生室建设和“一站式”“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医保部门做好资助已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人口参保、保险等工作。

(三)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培育提升产业发展,持续抓好帮扶产业规划、项目储备、产业发展,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对财政专项资金和各级各类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落实联农带农责任,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使脱贫群众嵌入产业链条分享更多收益,力促帮扶产业吸纳就业,多措并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四)优化重点帮扶县倾斜政策。加快补齐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桓仁县短板弱项,行业部门依职责制定重点帮扶倾斜政策,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表、路线图,增强区域发展能力,确保实现区域发展能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五)推进资金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市、县(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要求,保持过渡期内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规模不变,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继续推进衔接资产确权、登记及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权属不异化、不转移、不变更。持续开展“扶贫(衔接)资产保险”工作,确保脱贫户收益有保障、有提升。11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下年度项目库项目储备工作,提前着手做好项目用地对接、环评等各项实施前准备。完善资金监管、责任追究、绩效考核机制,统筹协调行业资金项目同步推进,确保项目资金序时支出。

(六)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严格落实小额信贷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坚持小额信贷季调度,落实好“一自三合”金融帮扶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实现“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增收”目标,确保10月底前完成后评估考核目标任务。

(七)强化后评估考核责任成果。按照中央和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要求,规范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考核工作。各县(区)要重点围绕巩固成效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开展工作。着重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做到信息推送共享、预警机制运行通畅、后评估佐证材料收集、归档齐全。进一步梳理防返贫集中排查、资金绩效评价、扶贫资产管理和2022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问题,实行清单挂账销账,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确保实现问题清零。

(八)推进帮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选派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推动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帮扶、驻村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和消费帮扶工作。广泛动员部队、各民主党派、残联、妇联等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帮扶工作,继续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推进电商、光伏和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创新开展“新时代文明共建”活动,规范收集乡村振兴工作中“最美驻乡村干部”等先进典型事迹及影像资料,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治宣传、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和引导。继续坚持监督举报月调度工作机制。

(九)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以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区域规划引领,统筹乡村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做好乡村建设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推广应用积分制和清单制,促进乡村治理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做好法治保障宣传,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注重德治润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区域内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溪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