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19-00160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本溪市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5-05 成文日期: 2019-05-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农发〔2019〕41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本溪市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5 15:09:10 【字体:

本农发〔2019〕41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本溪市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5日    

 

本溪市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2018年我市检测情况和农业生产现状,制定本溪市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使我市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得到保障。

二、监测地点

全市两县五区

三、监测方式

全市农产品监测采取定量检测和定性检测相结合的方式。

(一)定量检测

本溪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全市农产品的风险检测和监督检测工作,全年样品检测不少于300个。

定量检测的任务是:

1.例行检测:每月检测样品10个。

2.风险检测:二、三季度每季度各检测样品30个,重点时段 “五一”、“十一”、“元旦、春节”期间各抽检20个样品。

3.监督抽检:省、市风险监测发现问题,农业执法检查发现有禁、限用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风险时,及时开展监督抽检(预留60个)。

(二)定性检测

定性检测全年数量为5000个,其中:市检测中心1000个、本溪县1200个、桓仁县1200个、平山区200个、明山区800个、溪湖区50个、高新区150个、南芬区400个。各部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安排抽检时间。抽检主要分以下品种:

(1)蔬菜

监测种类。白菜类、甘蓝类、茄果类、豆类、瓜类、绿叶菜类等六类地产主要蔬菜。

(2)水果

监测种类。冰葡萄、苹果、草莓等。

四、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789-2004)规定执行。

(二)抽样环节

监测地点为生产环节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生产大户。

(三)抽样要求

1.抽样要有代表性,抽取的样品应能充分地代表该批产品的特征并经被抽样单位或个人确认是待售产品。

2.抽样过程中,应及时、准确记录抽样的相关信息,全项填写抽样单,不得漏项。

3.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大户)抽样应调查所抽样品生产、管理情况,抽样人员必须查看生产记录,确保所采样品已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要求;产地批发市场抽样应能溯源到产地和生产者。

五、检测部门职责

1、市检验检测服务中心(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检测数据及时报送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绿色农业发展部。

2、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部门监测过程中发现农产品安全隐患的,要在24小时内向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绿色农业发展部报告。

  联系人:贾欣华;联系电话:43103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