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19-0015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溪市产业扶贫巡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4-28 | 成文日期: | 2019-04-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农发〔2019〕37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溪市产业扶贫巡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农发〔2019〕37号
市产业扶贫推进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供发[2019]163号)要求,认真做好我市产业扶贫领域专项整改工作,提高产业扶贫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溪市产业扶贫巡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产业扶贫推进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19年4月28日
本溪市产业扶贫巡视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供发[2019]163号)要求,认真做好我市产业扶贫领域专项整改工作,提高产业扶贫工作质量,通过梳理2016年以来审计等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2016年以来审计等部门反馈意见情况
1、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享受扶贫资金7.23万元。2015年11月,桓仁县财政局收到产业扶贫基地示范项目资金45万元,用于桓仁华昕优质稻米高产产业扶贫基地示范项目,其中27万元为参与项目的237户建档立卡户的补助。2016年8月,桓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古城镇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桓仁镇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核把关不严,致使64户非建档立卡户领取补助,涉及资金7.23万元。(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报告)
整改措施: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扶持资金真正用于贫困人口。(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桓仁县)
2、桓仁镇凤鸣村冷库项目未能发挥效益。2017年5月,本溪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桓仁县桓仁镇凤鸣村冷库建设项目市级地方债务扶贫资金总投资30万元,建设冷库2间。同年12月,该项目竣工决算投资额57.03万元,建设了同规模的冷库6间。截止2018年2月底,因冷库基础工程超规模建设,无资金采购制冷设备,致使建成的冷库不能投入使用。(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关于桓仁满族自治县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报告)
整改措施: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加快制冷设备采购,确保扶贫项目发挥预期效益。(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桓仁县)
3、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未验收,且两个项目未完工。2018年桓仁县扶贫专项资金1604.4万元,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项目47个,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604.64万元。截止2018年底有2项未完工,一是沙尖子镇小阳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是沙尖子镇下甸子村自来水污染改造项目。其他项目均已竣工,乡镇正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本溪市审计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整改措施:相关单位尽快组织验收,加快光伏发电和自来水污染改造项目建设,尽早施工,尽快投入使用取得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务局、桓仁县)
4、扶贫项目推进不力,存在扶贫资金大量闲置的问题。(本溪市委巡视组2017年对市农委(市扶贫办)巡查反馈意见情况)
整改措施:加大精准产业扶贫等项目推进力度,入库项目要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户编制,精准到乡镇、到村、到户、到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符合行业部门相关要求。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区)
5、本溪市未按时间节点完成《2018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重强抓)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产业扶贫质量不高问题。本溪县宇威药业有限公司及中药材基地扶贫项目,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股的名义获得扶贫资金,拟从2018年开始连续5年含本金给每人分红、根据测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领导调研)
整改措施: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结合本地区资源下大力气谋划好产业发展方向、产业项目,建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本溪县)
(二)对照其他地区在产业扶贫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1、产业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未落实到位,未按精准产业扶贫要求统筹安排和整合使用涉农产业项目与资金。未能按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实施产业到户政策。扶贫产业发展项目带动率低、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精准。(辽宁省审计厅关于16个县(市)2016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
2、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个别扶贫项目效果不佳。(辽宁省审计厅关于16个县(市)2016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
3、产业扶贫质量有待提高。(辽宁省审计厅关于10个县(市)2018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
4、对脱贫标准把握不准,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急功近利,持续性不强;制定地区产业扶贫配套政策,组织实施推进不及时、不到位;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督导落实不够,缺乏本地区、本系统的调研指导和工作检查;以行业普惠性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政策实施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扶贫产业(项目)未构建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扶贫成效不稳定等。(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排查的内容)
整改措施:对标主要问题、聚焦关键环节、立足现行标准、完善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到充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因户、因人施策,形成多部门协调机制;将产业扶贫政策作为重点,制定科学有效的产业扶贫政策,加大精准产业扶贫项目推进力度;加强督导检查,积极开展调研指导和工作检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妇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扶贫办、各县区)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4月26-30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产业扶贫推进组工作会议,部署产业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自查整改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排查整改(5月1日-5月25日)。各县区要集中力量对本地区产业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督查检查(5月25日-6月25日)。各县区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重点查看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明确专门领导负责,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具体问题整改,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巩固贫困地区脱贫的基础,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查处典型案例,突出整治产业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