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19-0015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4-15 | 成文日期: | 2019-04-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农发〔2019〕33号 | |
关键词: |
关于全力做好2018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通知
本农发〔2019〕33号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是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请桓仁县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2018年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全力做好项目创建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及时上报县级实施方案。请于4月末前,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县级实施方案。
2、加强指导服务。请于4月末前,县级农业部门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技术方案,并与沈阳农业大学签订完成《技术服务合同》。
3、加大宣传引导。请从2019年4月起至项目结束,每月至少报送1期工作简报,全年不能少于15期简报。在关键农时和重大活动时,邀请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要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1篇(次)以上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宣传材料,在市级主流媒体宣传2篇(次)以上,在县级主流媒体宣传4篇(次)以上,营造良好氛围。
4、加强资金管理。请于4月末前,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5、强化监管考核。项目实施结束后,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按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自评,于10月末向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形成正式文件上报自评报告。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