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19-0014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转发辽宁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3-29 | 成文日期: | 2019-03-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农发〔2019〕27号 | |
关键词: |
转发辽宁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农发〔2019〕27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供[2018]2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县区要把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任务来落实。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实施,于4月20日前完成产业指导员设置和选聘,并填写《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台账》(附件2),同时将《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统计表》(附件3)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扶贫办。
二、请各县区在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本县区上半年和全年的产业指导员工作情况、总结推进情况及《贫困农户产业指导员工作情况统计表》、《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扶贫办。
电话:43103833(市农业农村局)、43103995(市扶贫办)
邮箱:bxnwzzyc@126.com(市农业农村局)、bxfpb@163.com(市扶贫办)
附件:1.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2.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台账
3.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统计表
4.贫困农户产业指导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5.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本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