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19-0012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公共安全专项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2-02 | 成文日期: | 2019-02-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农发〔2019〕7号 | |
关键词: |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公共安全专项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农发〔2019〕7号
各县(区)农发局、高新区生态办,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好普法宣传、执法检查、送法下乡等各项工作,深入到乡村农民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普法力度,特别是在“两节”、“两会”期间,要做好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农民知法懂法守法和公共安全法治意识,并运用法治思维方式维护好自身利益,处理好各种矛盾。
请各单位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2月13日和3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
联系人:魏巍;联系电话:43103830,43103871(传真);邮箱:bxsnwfgc@163.com。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