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19-0012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核实确认宁海清举报情况是否为“大棚房”问题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1-30 | 成文日期: | 2019-01-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农发〔2019〕6号 | |
关键词: |
关于进一步核实确认宁海清举报情况是否为“大棚房”问题的通知
本农发〔2019〕6号
本溪县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本溪县小市镇陈英村村民宁海清电话举报,并于1月22日和1月30日亲自到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内容为:其于2002年将自家口粮田承包给沈阳一经营主体,面积共6.87亩,承包方于04-05年左右建设大棚,08-09年沈阳承包方将大棚改建房屋,面积约50米×7米。目前,承包方将该房屋作为员工宿舍。
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后多次要求本溪县核实确认后进行处理,但宁海清本人对本溪县答复意见不满意,请本溪县进一步核实确认宁海清举报情况是否为“大棚房”问题。并将结果于2月2日经本溪县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上报。
本溪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