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19-00121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收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1-11 | 成文日期: | 2019-01-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农发〔2019〕2号 | |
关键词: |
关于收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通知
本农发〔2019〕2号
各县区、高新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最新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延长到3月底。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7日省政府“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8日本溪市委“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对“大棚房”问题再排查再整治,确保排查彻底、整改到位,按时保质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
2019年1月12日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自然资源局8楼大会议室设主会场,四区和高新区在市主会场参会。两县在县国土部门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
一是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政策培训。
二是由“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领导讲话。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市主会场。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相关领导;四区和高新区政府分管领导,农业、畜牧、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
2.县级分会场:县政府分管领导,农业、畜牧、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及时做好会场设置安排和参会人员组织工作。
2.请各县区参会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11日下午1时前通过邮箱发到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3.请两县分会场提前做好视频会议系统开通的各项准备工作,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10点开始联调。
联系人:姚元亮,刘春雨
电话:43103833;42806908
电子邮箱:bxsnwzzyc@126.com ;404913807@qq.com
附件: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19年1月11日
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单位:
县区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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