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19-0012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关于收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1-11 成文日期: 2019-0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农发〔2019〕2号
关键词:

关于收视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 09:28:49 【字体:

 

本农发〔2019〕2号                


各县区、高新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最新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延长到3月底。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7日省政府“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8日本溪市委“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对“大棚房”问题再排查再整治,确保排查彻底、整改到位,按时保质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落实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

2019年1月12日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市自然资源局8楼大会议室设主会场,四区和高新区在市主会场参会。两县在县国土部门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

一是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政策培训。

二是由“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领导讲话。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市主会场。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相关领导;四区和高新区政府分管领导,农业、畜牧、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

2.县级分会场:县政府分管领导,农业、畜牧、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及分管同志。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及时做好会场设置安排和参会人员组织工作。

2.请各县区参会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11日下午1时前通过邮箱发到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3.请两县分会场提前做好视频会议系统开通的各项准备工作,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10点开始联调。

联系人:姚元亮,刘春雨

电话:43103833;42806908

电子邮箱:bxsnwzzyc@126.com ;404913807@qq.com

 

附件: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19年1月11日            

 

会议参会人员名单

单位:    

县区

姓名

单位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