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19-00120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做好“大棚房”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1-09 | 成文日期: | 2019-01-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做好“大棚房”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本农发〔2019〕1号
各县(区)、高新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最新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延长到3月底。各县(区)要严格按照1月7日省政府“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8日本溪市委“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展对“大棚房”问题再排查再整治,确保排查彻底、整改到位,按时保质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做好“大棚房”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认真贯彻执行。
1月20日以前,各县(区)于每周二上报附件1、附件1-1、附件2、附件2-1、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市方案附件4,各县(区)均分别上报设施种植业、设施养殖业再排查、再整治问题的查处纠正整改情况)和未改变农业性质看护房、附属设施配套设施面积超标整改情况。1月20日以后,查处整治情况改为日上报。
联系人:王丽美、姚元亮,电话:43103835、43103833
附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做好“大棚房”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