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5-00035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农发〔2024〕74号关于落实好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 资金(第十二批)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2-11 成文日期: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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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发〔2024〕74号关于落实好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 资金(第十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1 10:11:54 【字体:

本溪县、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7月下旬,我市连续出现强降雨天气,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防汛救灾的决策部署,做好救灾减灾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申请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84万元(资金指标文件财政部门另发),现就落实好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及方式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财农规〔2023〕17号)规定和我市农业灾情实际,本批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主要用于各县因7-8月连续极端强降水造成农业灾害的防灾、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燃油、肥料、种子农膜、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进排水设施设,以及农业生产设施修复等费用,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费、农田沟渠疏浚费、农机检修费及作业费等,不得用于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开支、偿还债务和垫资、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防灾救灾无关的支出。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主要通过采取统一措施、购买社会化服务、统防统治、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等相对集中的方式使用,根据受灾程度对农户给予支持,着力促进农业救灾、减灾和恢复农业生产,原则上不得以补贴形式直接平均发放。鼓励各地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与农业保险防灾防损等资金的协同运用,统筹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及时足额使用资金

按照辽财农规〔2023〕17号要求,市级根据各县报送的受灾面积、设施农业损失金额,按照因素法对资金进行测算、分配。各县要制定县级资金使用方案,按照资金使用范围,采取科学合规的方式使用资金,要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资金高效、及时发挥作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超范围使用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三、认真开展绩效评价

各县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成各项绩效目标。要根据资金指标文确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开展绩效评价。在资金支出完毕后,按照以下提纲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资金管理方面。包括组织领导、资金测算、分配程序、方案制定、使用监管、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

(二)资金使用方面。包括资金拨付申请、资金拨付、到位时间、到位额度、使用范围、全部支出完毕时间等情况。

(三)使用成效方面。包括支持大田作物防灾减灾面积、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农业生产设施修复、稳定农民生产积极性、服务群众满意度等绩效目标。

(四)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审查并说明是否存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按时报送总结报告

请各县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业防灾减灾资金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

(一)基本情况。包括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发放程序、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方式和支持环节,各方面资金分配使用额度等。

(二)主要成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资金在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中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效果。从恢复生产秩序、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减少产量损失稳定农业产业发展、促进丰产丰收、挽回经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进行总结,每个方面要有详实可靠的数据支撑、并分别列举2-3个乡镇和大户、经营主体的具体实例。

(三)主要做法、经验。在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包括各级组织推进、如何使用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如何开展抗灾减灾和生产恢复等工作情况;以及值得推广的经验,特别是资金执行中产生的创新机制等。

(四)监管情况。县级农业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情况,监管的程序和方法,是否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以及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五)存在问题、下步解决措施及有关建议等。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本地下步解决措施或工作计划,以及改进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等。

请各县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上述各项工作,于10月29日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自本月起,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资金落实情况调查表(附件1);于12月27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工作总结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填写绩效目标评价表(附件2)。

联系人: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 任光,43103833,bxnwzzyc@126.com。

 

附件: 1.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情况调度表

2.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绩效目标评价表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