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5-0000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农发〔2024〕53号关于印发本溪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1-08 成文日期: 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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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发〔2024〕53号关于印发本溪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8 10:52:09 【字体: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4】347号)要求,为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特制定《本溪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本溪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4】347号)要求,为持续推进我市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和离田产业化利用水平,有效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全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利用。充分考虑耕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还田沃土,以实施玉米秸秆翻压还田、覆盖还田和水稻秸秆粉碎打浆等直接还田方式,加强农机农艺配套的综合方案,提高秸秆科学还田的覆盖率和到位率。强化与黑土地保护和保护性耕作项目统筹推进。

(二)推进秸秆饲料利用。充分结合当地畜牧产业优势,以牛羊标准化小区、奶牛生产基地、规模化饲养场为重点,大力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加快秸秆青(黄)贮、微贮、揉丝、颗粒饲料、发酵技术和直接粉碎饲喂技术等推广应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完善“粉碎-打捆-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减少秸秆打包带土,支持秸秆茎穗兼收等少进地清洁饲料生产,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熟化推广“秸-饲-肥”等过腹还田生态循环模式,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形成可持续的秸秆饲料化利用模式。

(三)推进秸秆清洁能源。结合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生产沼气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加大秸秆打捆直燃技术应用,鼓励县乡(镇)机关、乡村社区、园区以及企事业单位新建或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鼓励秸秆替代化石能源,降低农村碳排放,探索“秸-沼-肥”“秸-热-肥”循环利用,建立可持续的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

(四)推进秸秆基料利用。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扩大秸秆栽培食用菌的生产规模,支持“秸—菌—肥”转化,将食用菌菌渣加工生产饲料及有机肥,促进农业资源化利用和循环农业发展。鼓励设施农业发达地区利用农业绿色发展技术,生产育苗基质、栽培基质,满足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和土壤改良的需要,促进农业生态平衡,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

(五)推进秸秆原料利用。依托市场需求、成熟技术,引领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非木浆纸、新型建材、人造板材、包装材料、复合型材料、乙醇、制炭、淀粉等产品。鼓励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创意工艺品等加工业,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延伸农业产业链。

(六)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秸秆资源产生和利用情况调查,以县级为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规范调查方法和操作流程,抓好质量控制,准确掌握县域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认真做好数据填报、数据审核和提交等工作,确保数据科学有效。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各县区于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审核上报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制定本级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于8月20日前将县区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备案。

(二)加强秸秆离田还田管理。各县区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秸秆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排查整治通知》要求,抓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排查。将排查出的秸秆离田还田问题作为今秋明春秸秆离田还田工作管理的重要依据,提早谋划统筹做好今年秸秆离田还田工作,将保护性耕作、黑土地保护等秸秆还田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地块、到主体。结合本地实际,提早组织好利用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准备好离田农机及秸秆存放场所,做好离田作业准备。结合天气情况、土壤墒情、秸秆水分等因素,条件适宜时全力推进离田还田作业。

联系人:李明明、隋文郁

联系电话:024-4310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