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4-00088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农发〔2024〕2号本溪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相关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7-04 成文日期: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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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发〔2024〕2号本溪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相关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 15:18:38 【字体: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带创建工作,现将《本溪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及相关模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本溪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4日                      


本溪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通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分级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带、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抓点带面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全面展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聚集资源、聚合力量,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带、示范乡镇、示范村,探索不同区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集聚路径,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工作要求一是突出差异性。根据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特征,立足山地丘陵发展特点,因地制宜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二是突出针对性。在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同时,聚焦区域发展的短板弱项,强化制度创新、政策创设,集中力量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形成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的格局。三是突出实效性。立足农情特点、农业产业特性、乡村地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建设规律,注重示范创建的可复制、可推广,创一个成一个,避免盲目拔高标准,防止“垒大户”“造盆景”。四是突出共享性。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全程参与示范创建,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遴选条件

乡村振兴示范带遴选标准参照《辽宁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辽委农领发〔2023〕2号),示范乡镇遴选标准参照《辽宁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农业产业强镇所在地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振兴示范带范围内村、美丽宜居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此外,乡村振兴示范村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组织领导有力。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建规范,示范乡镇、示范村领导班子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思路宽、措施实、效果好,村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发展基础较好。示范乡镇、示范村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乡村振兴工作于本市、本县居于较好水平。主导产业明晰,“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本形成。人居环境优美,绿化水平较高,河流水体清洁美观。

(三)工作机制明晰。示范乡镇、示范村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思路清晰、抓手有力。

(四)创建积极性高。示范乡镇、示范村农民群众广泛支持、踊跃参与示范创建。

(五)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示范乡镇、示范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具备可看可学可借鉴的推广价值。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全国美丽宜居村庄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可以优先推荐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单位。

各区县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条件。

三、重点任务

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和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立足各县区、乡镇、村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2024年,全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带1条、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个和乡村振兴示范村12个。各地要在巩固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基础的同时,聚焦提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质量,着力提升乡村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具体创建任务如下。

示范带:按照“先易后难、节本增效,培育重点、补齐短板,精益求精、争先进位,典型引路、全面提升”的创建思路,综合考虑地理位置、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特色文化等因素,避免大拆大建,重点选择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周边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规划布局,以村为节点、以镇为枢纽,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

示范乡镇:推进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提升产镇融合发展水平,做优做强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人才服务保障条件。重点要扩权强镇带村,强化乡镇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性文化服务水平,加快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全域推进农村生态保护,整体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条件。

示范村:有序推进产村融合,实现产业强村。重点要建设乡村善治单元,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应用数字化技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进农村基层管理服务精细化。传承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兴盛文明乡风。健全公共设施建设管护机制,加强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建立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承担创建任务的乡镇党委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聚合资源力量,扎实有序推进。承担创建任务的村党组织、村委会要主动入位、主动担当,广泛动员村民,共创共建共享。

(二)强化政策支持。现有的农业农村领域相关项目和补助资金向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带、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农业产业强镇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创建单位。鼓励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示范创建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聚焦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导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地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强化用地保障、加大科技人才支撑、加大农业保险力度等方面探索有效路径。

(三)强化社会动员。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推动企业、社会组织等和示范创建单位开展合作。鼓励教学科研、规划设计等单位与示范创建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开展实践教学、跟踪调查、规划师下乡等活动,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四)强化宣传推广。加强舆论引导,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模式发布、范例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可看、可学、可复制的路径模式,示范带动同类地区乡村全面振兴。

 

附件:1.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方案(模板)

2.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方案(模板)

3.乡村振示范村创建方案(模板)

 

 


附件1

 

本溪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方案

(创建期:2023年—2025年)

(模板)

 

 

 

 

 

 

 

 

 

 

中共           县(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盖章)

 

2024年          

 


一、发展现状

一是介绍示范带区域范围,包括示范带起始位置、长度、面积、所涉乡村数量和名称以及交通路线、常住人口等基本情况。二是概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按照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个方面分别介绍。其中,乡村产业包括经济总量、三产产值、耕地面积和质量、主导产业、农民收入等内容,乡村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农村人居环境等内容,乡村治理包括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稳定等内容。

二、创建条件

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基础条件、资源禀赋、文化底蕴、产业支撑、要素保障、示范带动等方面,分析本地区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的优势特色,以及近年来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和突出成效。对标建设标准和重点任务,顺理难点、重点问题,分析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

三、思路目标

结合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研究提出示范带创建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方法路径。突出地域特点和乡村特色,明确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和努力方向,科学设置一年和三年目标值。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谋划体现突破性、引领性和可行性的推进方式和建设模式,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

四、创建任务

对照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量化指标台账,形成推动示范带建设的“施工图”,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五、重点项目

依据创建任务,清单化提出拟实施的重点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各类产业发展项目等),明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资金规模和来源、施工周期、预期成效等,定性定量分析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支持政策

详细说明已实施和拟实施的财政、金融、土地、能源、科技、人才等方面政策措施,重点突出创新性、改革性政策措施。

七、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协调推动、资源整合、监督管理、宣传发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附件2

 

 

 

 

         乡(镇)

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方案

 

(创建期:2023年—2025年)

(模板)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      

 

一、发展现状

简要介绍申请创建示范乡镇的基本情况、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概述乡村发展情况,包括耕地面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产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乡村建设情况,包括水电路气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等;乡村治理情况,包括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创建条件

简要分析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在组织领导、发展基础、工作机制、创建积极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并重点分析创建优势和短板弱项。其中,创建优势的重点是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集聚要素的有效模式,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效,获得相关荣誉、奖励以及示范创建等情况。短板弱项,重点是要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目标,分析创建期内本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

三、思路目标

研究提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思路、实现路径和创建目标。其中,创建思路要结合本地区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简要说明示范创建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实现路径,提出符合区域特点的乡村振兴组织方式和要素集聚实现形式,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寻求突破,提炼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典型路径模式。创建目标,锚定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中长期目标,对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兼顾引领性和可行性,科学设置创建期和主要指标目标值,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实现。

四、创建任务

在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同时,对照文件要求的创建任务和本地创建目标,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工作措施、实施路径,各有侧重地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模式。任务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具有可操作性。

五、重点项目

依据创建任务,提出创建期内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实施主体、预期成效等,并按年度细化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机制创新、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附件3

 

 

 

本溪   (区)   乡(镇街道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

 

(创建期:2023年—2025年)

 (模板)

 

 

 

 

 

 

 

   县(区)   乡(镇)   村(盖章)

2024年      

 

 

一、发展现状

简要介绍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基本情况,包括:区位条件、资源禀赋(自然、人文特色)、人口与社会条件情况(农户数、人口数、财政输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概述乡村发展情况,包括:耕地面积、产业发展情况(主导产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农业经营主体、二三产业情况等)、乡村建设情况(水电路气讯等公共设施、农村人居环境及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平安乡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创建条件

简要分析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在组织领导、发展基础、工作机制、创建积极性、示范带动等方面的基础条件。重点是近年来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要素集聚的先进模式,以及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效,获得相关荣誉、奖励以及示范创建等情况。并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进行分析。

三、思路目标

研究提出示范村创建思路、实现路径和创建目标。其中,创建思路要结合本地区发展优势和短板弱项,简要说明示范创建的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和方向。要求目标明确、具体可操作,经努力可实现,能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或模式。

四、创建任务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围绕推进产村融合、创新乡村治理方式、繁荣兴盛文明乡风和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突出一村一品、重大农业农村项目建设,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工作措施和实施路径。创建任务的制定要以村庄规划为先导,充分尊重广大群众意愿和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具有可操作性;实施路径要注重特色亮点培育,突出思路和方法创新。

五、重点项目

结合创建目标和创建任务,提出创建期内拟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建设内容、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实施主体、预期成效等,并按年度细化任务,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定性定量分析建设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保障措施

提出组织领导、支持政策、机制创新、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