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4-0001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3〕53号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系列 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农发〔2023〕53号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系列 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本农发〔2023〕53号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人发〔2023〕538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本人社〔2023〕29号)要求,经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3年我市农业系列相关行业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
2023年农业系列职称(含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专业设置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种质资源等11个专业,代评粮食工程、粮食储藏与检验2个专业。对现从事专业与所持有职称专业不一致的人员,除有特殊规定的系列外,本着“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可按规定条件参评现从事专业的高一级职称。改革前取得果树、蔬菜、蚕学、土肥、农经、农机设计与制造、海洋渔业、海水养殖、淡水养殖、水产品加工、渔船渔港等相关专业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资历条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指长期在县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取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单位人员、参公单位人员、部队转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可享受职称评审“一步到位”政策,“一步到位”政策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不再适用。
二、评审标准
2023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
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执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20号)及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
三、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需报送的具体材料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附件8)(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表格)一式三份,请用A3纸张双面打印,折叠装订,贴好1寸彩色照片,封面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附件9)三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两份);
3.《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附件2)三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两份),正常晋升人员除外;
4.《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一卷;
5.《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公示表》(附件3)一份,A3纸打印,电子版(名称格式为市别-姓名-单位);
6.《职称评审公示证明》(附件4)一份;
7.《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中职称证书、奖励证书、成果证书、完成项目、其他业绩材料、论文著作(包括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审卷后退回)。
(二)《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相关要求
《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需按目录装订成册,包括:《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正常晋升人员除外)、身份证、职称证书、奖励证书、成果证书、完成项目、其他业绩材料、论文著作(包括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近三年年度考核、其它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组卷时要按照上述项目顺序进行装订,较厚、较大的材料,请双面复印后选择主要部分装订入卷,《报评材料》应在200页以内。其中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三)统一格式、规范上报
1.报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一律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订的规范化表格。《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需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集中报卷。各县(区)需指派专人负责职称申报工作,统一汇总本地申报人员情况,集中上报,个人报卷不予受理。
3.申报人申报材料时,要提供材料中各奖项受奖单位底单。
4.各县(区)在集中上报材料时,需提供一份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申报情况说明,说明中需包括所有申报人员的自然情况、主要从事工作情况及评价、近五年考核情况、有无违法乱纪情况、公示情况等,需有经领导班子集中研究同意上报或相关结论性语言。
3.报卷时间。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420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天荣 于薇 联系电话:43103893
通讯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北光路2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4.通知及附件下载地址:
市农业农村局网站(nyncj.benxi.gov.cn)文件下载栏。
附件:1.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一览表
2.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
3.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表
4.职称评审公示证明
5.《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农
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农办人发
〔2023〕538号)
6.《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辽人社发〔2021〕20号)
7.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
8.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2
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
毕业时间学校 | 现资格(职务)及批准时间 | 拟评资格 | ||||||||||||||||
时间 | 学校 | 资格(职务) | 时间 | |||||||||||||||
主 要 业 绩 | ||||||||||||||||||
主持工程(科研) 项目、课题 名称及名次 | ||||||||||||||||||
获奖名称 及名次 | ||||||||||||||||||
学术论文 | 题目 | 刊物名称 | 时间及排名 | |||||||||||||||
专著及译著 | 出版社名称 | |||||||||||||||||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3份
附件4
职称评审公示证明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我单位对***同志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现从事工作、主要业务工作、获奖情况及论文、著作等信息于*月*日——*月*日在***(地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没有异议。
特此证明。
签字:(单位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