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4-0001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3〕48号关于印发《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农发〔2023〕48号关于印发《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农发〔2023〕48号
关于印发《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县、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3〕354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本溪县、桓仁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及辽农办发〔2023〕354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213号),下达我市资金198万元。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合理、高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灾减灾工作,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发展,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全,促进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项目为抓手,结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病虫害防灾减灾与农药减量化工作,组织开展水稻、玉米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预防控制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活动,确保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农业粮食生产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强化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和行政推动。各地结合实际,本着“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高质高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和措施。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一)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按照辽农办发〔2023〕224号和辽农办农发〔2023〕271号文件要求做好全年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一是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治,为项目实施提供监测技术支持,有效遏制病虫疫情流行蔓延,降低为害损失。二是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备的看护、维护和老旧设备更新与替换,保障自动化监测设备通网、通电,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持重大病虫疫情灾情监测预警能力。
(二)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推进绿色防控。按照辽农办发〔2023〕270号文件要求,加快我市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生态调控和科学用药等技术开展绿色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4%以上。二是科学选用药剂防治。在病虫疫情发生初期可选用生物制剂、植物源药剂等进行预防控制;在重大病虫疫情突发、重发时,可选择高效低毒环保型化学药剂开展应急防控和扑灭。
(三)加强植物检疫检验检测。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农业植物疫情发布与管理办法》规定,履职国家植物疫情监测调查、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市场复检和国外引种检疫任务,在疫情发生关键时期和种苗生产调运销售高峰期,以县级为单位开展疫情现场检验和室内检测。如发现疑似疫情现场不能确定的,须抽取样品送检至沈阳农业大学等有专业检验检测能力的科研院校机构实验室,及早确认、及时发现,及早预警,为开展植物调运和检疫处理提供提供科学、有效、合法的技术支持保障。
(四)开展农药调查填报相关工作。开展农户农药使用监测、农药利用率评估、农药使用普查、绿色防控覆盖率、植保专业统计填报等活动。以市植物保护中心为实施主体,采取“项目牵动,全面实施”的原则,通过市、县、乡“三级上报”方式,完成有关信息采集与录入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为准确掌握我市整体农药使用水平和病虫疫情发生情况,促进农药减量增效提供“大数据”支撑。
(五)组织培训指导活动。按要求组织参加由沈阳农业大学等培训机构举办的植保专业技术、植保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协助省里做好农作物病虫害越冬基数调查、病虫害危害损失率联合调查、高风险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技术指导活动。同时,各地要重点培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经营者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中骨干人员,提高农民科学防控、精准用药、安全防护技能和水平。
二、实施目标
通过专项补助的实施,确保重发区域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突发重大农业植物疫情得到有效处置,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三、规范项目运行
(一)严格资金用途。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资金主要用于防治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以及新发现可能给农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的农作物病虫害、农业植物疫情等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及调运、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专项补助既要重点支持应急处置措施,用于防治粘虫、草地贪夜蛾、玉米叶部病害、稻瘟病、苹果蠹蛾、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等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及重大植物疫情;也要支持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可持续治理二化螟、玉米螟等常发性病虫害,将绿色防控推上统防统治的主战场。要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到2025年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强化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化学防治替代技术,减少化学农药投入。
(二)确保项目效果。要严把防控服务质量关,采用自走式喷雾机、无人机及飞机等机械化施药,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遵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执行。通过项目重点鼓励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升级换代,推广应用化学农药替代、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及现代化高效作业手段,替代环境污染风险高的农药品种以及传统低效率的人工打药、人工放蜂等劳动力密集型作业方式。项目支持防控物资与田间作业相结合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开展服务。
(三)严守安全底线。各地要树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意识,坚守安全红线。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登记范围和剂量施用农药;同时,要高度重视植保无人机、飞机等防控机械作业的潜在风险,提前制定相应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充分保障项目安全实施。防止施药飘移所导致喷雾质量下降、人畜中毒、农作物药害以及对水产养殖等有益生物危害,确保不因防控病虫疫情而发生农作物药害、人畜中毒、伤害事故等次生灾害。
(四)加强对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各地要积极落实《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指导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录入与记录管理,做到“应录尽录”,进一步消除“乱打药”问题的监督与治理盲区。
四、计划安排
1.项目资金及实施任务。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3〕35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20〕54号)要求,将下达我市198万元项目资金,扎实用于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及相关工作,实施稻瘟病、玉米叶部病害等重大病虫疫情控治面积9万亩次;农药使用量调查120户次,农药使用普查应查尽查,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应录尽录;植物检疫检验不少于30个批次;植保专业技术、植保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不少于7人次;建立省、市级绿色防控示范区不少于3个,保障17台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等。
2.实施地点。具体任务落实地点:本溪县,桓仁县。
3.主要技术措施。一是采取生物防治(赤眼蜂防治螟虫)、理化诱控等措施。二是采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化学农药防治技术,在病虫害发生关键时期,科学选用春雷霉素、苏云金杆菌 、嘧菌酯、氯虫苯甲酰胺等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化学农药,配合无人机或新型高效施药机开展统防统治。用药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严格按照农药登记用量施药。
4.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所需的药剂购买补助、作业费、生物防治、农药使用量调查、植物检疫检验、技术指导费、培训费等,监测测设施看护、维修、入网以及完善市级平台监控设施等。
——防控资金180万元。作业面积9万亩次,其中药剂购买补助108万元,飞防作业费72万元。补助标准按20元/亩,其中购买药剂补助12元/亩,作业费补助8元/亩。
——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区建设费等共计8万元。用于购买杀虫灯、性诱剂、杀虫板等绿色防控物质等核心示范区建设经费。
——病虫害监测、设施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监测、设施看护、维修、入网等费用。
——植物检疫检验3万元。植物检疫检验30个批次,每批次1000元。
——培训3万元。用于植保专业技术、飞防手技能培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化合作社等精准科学用药培训,项目指导、论证费等。
5.工作进度。
7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
8月上旬—9月下旬进行病虫害实时监测、物资采购和防控工作;
10月底进行材料整理、汇总、验收等相关工作,并上报省厅。
五、加强督导,完善考核
一是加强项目自查。切实做好项目督导检查、验收总结、绩效考核等工作。认真围绕项目绩效目标靶向发力,做好绩效目标分解、落实。重点通过完善项目监督、检查、验收、考核等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保障项目管理工作的可监测、可追溯。强化实施项目过程监督,做到项目有方案、有督查、有验收、有考评、有总结,形成“实施有方案、操作有流程、过程有追溯、结果有考核”的闭环管理模式。
二是完善项目档案建设。为确保顺利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工作,要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留存实施过程中使用物资的原始记录凭证以及服务相关的音像图片资料,以备可追溯核查。采用飞机、无人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现代化施药器械防治服务的除留存常规流程材料外,还须保存作业轨迹、作业高度、自动计量面积、农药施用剂量等全过程客观可追溯的数字化作业监控记录,作为项目验收考核的必要佐证。
三是强化项目督导调度。我局将强化项目管理,对项目区组织管理机构的建立、任务落实分解到位、防控实施、绩效完成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督促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7月10日前将本地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工作电话、电子邮箱、传真)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执行结束后,市局将于10月底前将项目总结和绩效完成情况通过正式文件报送省厅。
联系人:林广梅;联系电话:024-42190106;电子邮箱:lgm3008@163.com
附件:1.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工作技术小组名单
3.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分配表
4.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绩效目标表
5.本溪市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情况周报表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姓 名 | 职 务 | 工 作 单 位 | 工作职责 |
胡 勇 | 局 长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组 长 |
孙成辉 | 主 任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副组长 |
毛 丹 | 副主任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实施 |
任 光 | 科 长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 项目实施 |
刘仁广 | 部 长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纪检书记 | 项目实施 |
宋媛媛 | 部 长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财务部 | 项目实施 |
王 翯 | 部 长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种植业技术服务部 | 项目实施 |
林广梅 | 研究员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种植业技术服务部 | 项目实施 |
附件2
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防灾减灾重大病虫害
防控项目工作技术小组名单
姓 名 | 职 务 | 工 作 单 位 | 工作职责 |
毛 丹 | 副主任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组 长 |
王 翯 | 部 长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副组长 |
林广梅 | 正 高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实施 |
李孝明 | 副主任 | 桓仁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实施 |
刘 勇 | 副主任 |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实施 |
房佩刚 | 高级农艺师 | 桓仁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实施 |
纪文忠 | 部 长 |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实施 |
李 丽 | 高级农艺师 | 本溪县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实施 |
董莉环 | 高级农艺师 | 桓仁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实施 |
崔虹宇 | 农艺师 | 本溪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 项目实施 |
附件3
本溪市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万亩次
防控面积
|
资金 总额 | 资金分配 | ||||
统防统治 补助金额 | 绿色防控核心 示范区建设 | 种子检验检测费(30批次) | 技术培训、专家 指导、论证等 | 设备看管、运行 维护、入网费等 | ||
9 | 198 | 180 | 8 | 3 | 3 | 4 |
附件4
本溪市2023年度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分解实施任务清单
地 区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 ||||||
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不少于*万亩次 | 农药利用率测试试验不少于*场次 | 农户农药使用调查基点不少于*个县 | 农药使用普查 | 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录入 | 绿色防控示范区数量 | 植物检疫检验不少于*批次 | 完善市级平台监控设施数量(套) | 植保专业技术、植保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 (人次) | |||
省级 | 市级 | ||||||||||
省级 | 市级 | ||||||||||
合计 | 9 | 1 | 2 | 应查尽查 | 应录尽录 | 1 | 2 | 30 | 7 | ||
桓仁县 | 6 | 1 | 1 | 应查尽查 | 应录尽录 | 1 | 1 | 15 | 4 | ||
本溪县 | 3 | 1 | 应查尽查 | 应录尽录 | 1 | 15 | 3 | ||||
备注:防治面积可根据病虫害发生实际进行调整。
附件5
本溪市2023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情况周报表
县区 |
地点 |
面积 | 病虫害种类 | |||||||||||
稻瘟病、玉米叶部病害、二化螟、玉米螟等 | 黏虫、草地贪夜蛾、棉铃虫、草地螟等 | |||||||||||||
等级 | 1 | 2 | 3 | 4 | 5 | 等级 | 1 | 2 | 3 | 4 | 5 | |||
合计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