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3-0011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农发〔2023〕24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稳定粮食油料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7-11 成文日期: 2023-07-1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本农发〔2023〕24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稳定粮食油料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11:13:32 【字体:

本农发〔202324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稳定粮食油料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粮食和油料生产,确保完成今年粮食、油料生产目标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稳定粮食油料生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0日                              

2023年稳定粮食油料生产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粮食和油料生产,确保完成今年粮食、油料生产目标任务,正常年景全市粮食产量达到6.4亿斤以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抓好春耕生产,稳定粮食油料播种面积

(一)加强春耕组织发动。把粮食、大豆、油料播种面积纳入对各县区党委、政府的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考核,作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将粮油作物播种面积落实到地块。及时发布农事气象信息,加强灌溉用水调度,做好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确保适时完成春播作业。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2万亩以上,其中大豆达到2.26万亩以上,油料播种面积稳定在0.2万亩以上。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惠农政策。进一步调高大豆补贴标准,将大豆每亩补贴标准由上年的比玉米高250元,调整为比玉米高350元左右,将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纳入生产者补贴,引导扩种大豆。协调金融机构安排落实春耕贷款计划,满足春耕生产资金需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调动保护种植粮油作物的积极性。

(三)强化农资供应和打假。进一步规范农业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春耕生产物资事项优先受理、加急办理,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开展农资供需调查,及时了解备实和下摆入户进度,做好农资调剂调运,满足生产所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哄抬农资价格、套牌侵权、非法生产加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 抓好耕地保护,强化粮食油料生产基础支撑 

(四)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聚焦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坚持集中连片,推动实现整乡、整县“全覆盖”。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25万亩,其中:本溪县1.75万亩、桓仁县1.8万亩、溪湖区1.7万亩。鼓励和支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在资金筹集、建设模式、管护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提高建设标准。继续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摸清土壤质量底数。

(五)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在本溪县实施黑土地保护项目10万亩,统筹工程、农机、农艺、生物措施综合施策,示范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等黑土地保护技术措施,改善黑土地内在质量和生态环境。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提升耕地地力,提早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落实作业补助政策,加强工作调度督导和技术指导服务,推动不断扩大实施面积,持续提高实施质量。全市黑土地保护性耕作6万亩,其中本溪县2.7万亩、桓仁县2.2486万亩、平山区0.1274万亩、溪湖区0.3242万亩、明山区0.128万亩、南芬区0.4718万亩。

(六)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落实耕地用途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格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其他农用地。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一般耕地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饲草饲料等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

三、抓好科技支撑,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七)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推介适合本溪地区种植的高产、优质、抗逆、宜机收优良品种。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理顺管理体制,配足配强专业人员。发挥农业高校、科研院所、供销社和龙头级企业等作用,推广院(校)地共建、专家服务站、科技小院等模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培训基层农技人员40人,其中本溪县、桓仁县各20人;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4个,其中本溪县、桓仁县各2个;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入户开展技术推广,本溪县、桓仁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推广促进大豆增产增效新品种新技术,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高产高油、鲜食大豆。因地制宜发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果蔬间作、下茬复种大豆模式,积极应用根瘤菌剂、增施有机肥、强化中耕田间管理促进大豆高产、优质、高效。落实本溪县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项目。

(八)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制定印发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径、技术措施、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化肥减量重点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提升行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配套落地行动、化肥多元替代推进行动、肥效监测评价行动、宣传培训到户行动。农药减量重点实施病虫监测预报能力提升行动、农药使用监测评估行动、安全用药推广普及行动、农药使用监督管理行动。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4%以上。

(九)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深入推进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机械化,抓好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调度,举办全市性现场推进活动,健全农机应急作业服务体系。狠抓机收减损,常态化开展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确保正常作业条件下平均机收损失率达到现行作业质量标准。开展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将粮食油料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应补尽补。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2%以上,其中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本溪县、桓仁县达到85.7%、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达到79.6%;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本溪县93.5%、桓仁县93.6%;大豆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本溪县、桓仁县达到71.7%。

四、抓好主体培育,提升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三级联创,发挥引领与带动作用。推广使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系统,数字赋能体系建设。开展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工作,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和服务中心,健全指导服务体系。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组织参加省级“耕耘者”培训班。加快实施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市新增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不少于12个,其中本溪县5个、桓仁县3个,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各1个;新增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不少于20个,其中本溪县、桓仁县各8个,平山区、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各1个。

(十一)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认真落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积极探索“服务组织+订单+小农户+整地块”生产托管模式。继续开展年度优秀服务组织推介活动,开展农服进万家系列活动,发挥社会化服务发展战略联盟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生产托管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6万亩。

五、抓好防灾减灾,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

(十二)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提前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做好技术、人员和物资储备。与各级气象部门加强沟通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指导意见。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水务部门加强沟通,充分发挥防汛抗旱队伍和设施设备作用,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共同抗灾减灾。重点做好防台防汛准备,提升防范应对能力,切实减低灾害影响。

(十三)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开展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防控。加强市级重点病虫监测站和植物疫情监测点建设和管理,开展草地贪夜蛾、粘虫、玉米叶部病害、稻瘟病等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强化农药监管和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实施农业生产救灾项目,推进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治、阻截控制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确保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处置率达到95%以上,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十四)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继续实施玉米、水稻、大豆、花生、马铃薯和玉米制种、水稻制种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各级政府对保险保费给予补贴,补贴比例为80%。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合督促各县区、各保险机构认真落实保险政策,严格执行保险条款,确保按标准及时足额支付理赔资金,稳定农民收入预期和灾后恢复生产能力。

 

附件:2023年稳定粮食油料生产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稳定粮食油料生产行动主要任务分解表

任务名称

县区任务

粮食播种面积、产量

粮食播种面积:本溪县28.75万亩、桓仁县32.01万亩、平山区1.19万亩、溪湖区2.67万亩、明山区3.26万亩、南芬区4.12万亩。
大豆播种面积:本溪县0.944万亩、桓仁县1.063万亩、平山区0.007万亩、溪湖区0.082万亩、明山区0.0365万亩、南芬区0.1265万亩。
粮食产量:本溪县2.49亿斤、桓仁县2.85亿斤、平山区0.12亿斤、溪湖区0.25亿斤、明山区0.34亿斤、南芬区0.35亿斤。
油料作物播种面积:本溪县320亩、桓仁县480亩、平山区10亩、溪湖区900亩、明山区290亩。

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本溪县1.75万亩、桓仁县1.8万亩、溪湖区1.7万亩

黑土地保护项目

本溪县10万亩。

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培训基层农技人员:本溪县20人、桓仁县20人。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本溪县2个、桓仁县2个。
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本溪县95%、桓仁县95%。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本溪县85.7%、桓仁县85.7%、平山区79.6%、溪湖区79.6%、明山区79.6%、南芬区79.6%。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本溪县93.5%、桓仁县93.6%。
大豆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本溪县71.7%、桓仁县71.7%。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

本溪县90%、桓仁县90%、平山区90%、溪湖区90%、明山区90%、南芬区90%。

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新增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本溪县5个、桓仁县3个、平山区1个、溪湖区1个、明山区1个、南芬区各1个。
新增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本溪县5个、桓仁县8个、平山区1个、溪湖区1个、明山区1个、南芬区1个。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