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3-0009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3〕5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农发〔2023〕5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农发〔2023〕5号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种业执法年活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净化种业市场环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我局制定了《2023年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2日
2023年本溪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种业执法年活动,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保护种业知识产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决定,2023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开展种业执法年活动为载体,以春耕备耕为关键,以严格检查、强化执法为主线,以严厉查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为重点,在全市集中开展种子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种子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环境,为推进种业振兴,促进全市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开展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确保春季种子监管工作始终保持高位运行、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确保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种子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农民用种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我市辖区内种子生产企业、经营门店,从事玉米生产经营服务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
(二)检查内容。一是检查销售的种子标签是否按《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制作,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是否真实、规范、完整,二维码信息是否可以识别,品种信息是否通过追溯网址可以查到来源、去向;二是检查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有未审先推和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的,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三是检查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经营主体是否备案,备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销售台账;四是检查有无经营档案、记载内容是否全面、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等;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六是检查种子质量,随机扦取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种子样品进行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等四项质量指标检测,并开展品种真实性抽检。种子质量检测及判定标准依据《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995、《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 20464-2006、《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GB 4404.1-2008、GB 4404.2-2010;七是检查玉米种子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四、进度安排和方式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2月至5月,分为工作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1日至2月25日)
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春季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做好面向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从事玉米生产经营服务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2月25日至5月25日)
包括排查、暗访、检测、溯源、查处、督导六项工作任务。
排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安排执法力量,集中对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全覆盖、无遗漏。
暗访: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开展实地暗访,现场扦取所有品种玉米种子样品。暗访对象包括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从事玉米生产经营服务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做到应访尽访、真访实访,勇于发现问题线索。
检测: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排查、暗访中扦取的玉米样品开展转基因成分速测,对种子质量进行抽样检测,主要检测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等四项指标。
溯源: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辖区内排查、暗访、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中梳理,逐一溯源。对涉及外市或外省的问题线索由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向相应部门移交问题调查函,由相关市或外省相应部门配合调查,并报省备案。
查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对排查、暗访、检测、信访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立案、取证,依法严厉惩处。对外部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移交市反馈查处结果。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督导: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适时组成督导组,深入重点地区和辖区县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工作督导检查和现场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力的,将通报至所在县级政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各县(区)要在2023年5月3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六科,报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与报表(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地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市局成立由主要局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队)、单位为成员的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六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要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要整合力量,加强协作,选派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的种业管理和执法人员参加专项行动,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完善体系。种业市场净化工作是粮食生产党政同责、乡村振兴、知识产权保护、侵权打假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农业农村部门属地监管责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扛起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种子行为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强化种子执法队伍建设,充实专业种子执法人员,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配备种子执法设施设备,保障种子执法工作经费,加强种子监管执法力量。要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种子企业员工监督管理,完善企业内部自律和惩戒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各地要依法依规做好排查、暗访、检测、溯源、查处、督导等各项工作,善于发现案件线索,获取有效证据,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依法检查,依法处理,建立全面规范的执法工作档案。要依法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案件查处情况。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协同配合。各地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种子生产经营者、种植大户及农户的法律意识。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举报线索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及时立案,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市要主动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做好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指导,主动服务。各地要结合当地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送科技下乡、网络媒体宣传等,大力推广适宜当地种植的绿色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指导农民识真辨假,选择种植通过审定的优良品种。做好面向规模种植大户点对点购种指导服务。
市局对各县(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半月调度和通报制度。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调度工作,每半月第二周周三按时报送专项行动动态信息和调度报表。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和报表。
联系人:任光、王云栋
电话:024-43109121,邮箱:zhzf666666@163.com
附件:本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
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 勇 局 长
副组长:王丽美 副局长
聂艳波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任 光 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徐向兵 办公室主任
魏 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科长
唐艳萍 科技教育科科长
于海军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分管负责人
王云栋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六科负责人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