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2-0010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2〕32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农发〔2022〕32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桓仁县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2022年辽宁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2年本溪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7日
2022年本溪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试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业环境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2022年辽宁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两项重点任务,落实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布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形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农业绿色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实施范围、目标
项目实施范围:桓仁县全域范围内。
项目实施目标:依托农药经营者、使用者或专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在农药经营单位、村屯、种植基地等设立回收站点,回收田间遗存和新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探索建立回收模式和工作机制,减少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存量。项目区新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5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布设回收站(点)。桓仁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田间遗存废弃物和新产生废弃物,根据产生量和转运需要,科学合理布设回收点和集中回收站。
回收点设置:农药经营单位均要设置回收点;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兼顾设立以规模化种植基地、农业园区、种植大户等为辅的回收点。回收点要设立带盖、防渗漏的回收装置,并标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专用”。
集中回收站设置:可单独建设,也可依托农药经营单位、村集体组织、合作社、专业化病虫防治组织等进行建设,建设数量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回收站(点)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回收台账,鼓励农药经营单位回收台账与进销存台账衔接、回收台账电子化。
(二)开展站(点)回收转运。要以回收站(点)建设为基础,探索建立回收模式和回收机制,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县、乡、村三级回收体系。农药经营单位要鼓励引导使用者及时交回废弃物,乡村回收点要鼓励各类农药使用者定期捡拾散落在田间地头及新产生的废弃物,及时将废弃物回收至专用装置;回收点可根据实际探索开展奖励回收、押金回收、积分激励、实物兑换、回收员回收等多种模式回收;集中回收站应定期或定量收集各回收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也可以采用生产者经营者转运、专业化服务组织转运等方式,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
(三)进行无害化处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明确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桓仁县按照《办法》规定开展回收后,转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包括垃圾焚烧厂、填埋场等)依法依规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能资源化利用的要交由省级公布的资源化利用单位开展资源化利用。
四、资金规模及使用方向
省补助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回收站点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回收补贴和奖励、台账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运行、设施设备购置,运输、处理、购买社会化服务等,以及必要的技术服务和宣传培训费。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种植业管理科、办公室、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管理科,牵头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价,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技术指导和执法检查。桓仁县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本地区农业污染防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基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站点设置、回收模式、处理方式等重点任务,明确项目时间节点,按照农时倒排工期,确保回收处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桓仁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回收处理宣传教育,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和引导种植大户和专业化防治组织定制可回收利用的大包装,有效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引导农药经营者购销易资源化利用和易处置包装物、水溶性高分子包装物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包装物农药。加强农药使用者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引导施药者对症施药、适时用药,减少农药使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同时,推广配药时三次清洗包装物的方式,减少农药残留。
(三)加强项目管理。桓仁县农业农村部门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要狠抓落实、履职尽责,按照时间节点,实施清单化管理,工程化推进,及时整理完善项目档案,保障项目管理可监测、可追溯;要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做好跟踪督办,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开展总结经验,高质量完成项目试点工作。请桓仁县于6月、9月、11月底上报工作调度表(附件3)。项目执行结束后,要组织开展项目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 姚元亮 ;电话:43103833
邮 箱:bxnwzzyc@126.com。
市绿色农业发展部 王运涛;电话:43109009
邮 箱:wytwytwyt_2000@163.com。
附件: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
3.2022年本溪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