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2-00095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农发〔2022〕18号关于做好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7-04 成文日期: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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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发〔2022〕18号关于做好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10:40:26 【字体:

关于做好黑土地保护规划

(2021-2030年)的通知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辽宁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要求,为高质量做好你县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黑土地保护决策部署,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靠科技引领,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优化结构,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进一步提高全县粮食生产能力,巩固和提升辽宁粮食主产省的重要地位,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 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统筹粮食增产、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黑土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保护技术,促进黑土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 坚持政策协同,综合治理。结合农田建设、水土保持等规划,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统筹水土流失治理、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资金,综合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确保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

——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黑土地类型、水热条件、地形地貌、耕作模式、种植结构等差异,以及水田、旱地、水浇地等耕地地类,科学分区分类,实行差异化黑土地保护治理技术措施。

—— 坚持示范引领、科技支撑。以建设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化示范区为引领,实施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示范,带动大面积推广。依托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单位,积极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应用,提升黑土地保护水平。

——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黑土地保护的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发挥政府投入引领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企业积极参与,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本溪满族自治县为全省17个典型黑土区重点县之一。划定黑土耕地保护区,总面积不低于33万亩,其中:2021-2025年实施17万亩,2026-2030年实施16万亩,分别连续5年采取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综合措施进行保护。

到2025年,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17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9万亩(含标准化示范面积2万亩)、治理侵蚀沟26条,实施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翻埋还田、秸秆碎混还田等保护性耕作85万亩次(划定的17万亩黑土地保护面积每年全覆盖重叠1次)、有机肥还田17.5万亩次。实现黑土地保护区耕地质量明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达到18.5g/kg以上,旱地耕作层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平均达到20厘米以上,有效遏制黑土地“变薄、变瘦、变硬”退化趋势,防治水土流失,基本构建形成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

到2030年,累计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33万亩,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达到20g/kg以上,综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保护性耕作、有机肥还田等工程及农艺措施,进一步提升黑土地保护区耕地总体质量,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

四、实施内容

(一)突出抓好保护性耕作。优化耕作制度,推广应用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等农艺综合措施,构建肥沃耕作层,改善黑土地土壤理化性状,增强保水保肥能力。开展保护性耕作,旱田因地制宜采取秸秆翻埋、碎混和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水田采取秸秆翻压、旋耕和原茬搅浆还田,增肥耕地地力。推行深松整地,打破犁底层,增加土壤通透性和耕层厚度,提高土壤抗旱防涝、蓄水保墒能力,实现春旱秋防。推广大马力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翻转犁、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等先进农机装备;推广轮作制度,推行“玉米-大豆”“玉米-玉米-大豆”“玉米-花生”等模式,发挥大豆固氮肥田作用;推动精准化施肥、节水栽培、病虫害防治等绿色生产技术应用,促进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2021-2025年,每年通过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水稻高留茬秸秆还田、玉米秸秆碎混还田等项目实施保护面积17万亩;2026-2030年,重新选择地块,每年再实施保护面积16万亩。农业农村牵头,县政府落实)

(二)积极推进有机肥施用。大力实施有机肥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持续提升耕地基础地力。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进种养循环发展。以“农用优先、培肥地力”为主线,鼓励增施农家肥和商品有机肥,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农作物秸秆及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积造、施用有机肥。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或按比例与秸秆混合生产有机肥。鼓励县加大对有机肥施用的支持力度,调动种(养)植户和第三方专业化企业生产、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逐步树立用养结合的现代农业生产意识。以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为重点,每年实施有机肥还田面积3.5万亩。农业农村牵头,县政府落实)

(三)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田块整治、灌排工程、田间路网、岸坡防护及农田配电等为重点,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打造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实现土地平整、沟渠配套、田间路通、林网完善,加快提升耕地质量,巩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21—2030年累计完成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鼓励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推广,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推进宜机化作业,丘陵山区达到90%以上。农业农村牵头,县政府落实)

(四)持续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加强坡耕地与风蚀沙化土地综合防护与治理,控制水土和养分流失,遏制黑土地退化和肥力下降。对于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依法逐步退耕还林,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截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对于坡耕地适宜修建梯田的地区,全面有序实行“坡改梯”,结合实际修建水平、坡式或隔坡式梯田,推行改自然漫流为筑沟导流、固定生态植被等,预防、控制水蚀;对于坡耕地不适宜修建梯田的地区,全面实施改顺坡种植为机械起垄等高种植,或改长坡种植为短坡种植,等高修筑地埂并种植生物篱。大中型侵蚀沟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修建塘坝等控制性骨干工程和沟头防护、谷坊等防护措施,营造沟头、沟岸防护林及沟底防冲林,配合削坡、护坡等措施,构建完整的沟壑防护体系,有效遏制侵蚀沟道发展。到2025年新增治理侵蚀沟26条以上,到2030年累计新增治理侵蚀沟52条以上。务局牵头,县政府落实)

(五)积极抓好农田环境治理。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循环利用、末端治理,统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管控和安全利用措施。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和配套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加强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评价,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健康栽培等绿色防控技术及高效低风险农药。加强农膜全链条监管,推动农膜科学合理使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严禁秸秆焚烧,净化生态环境。探索盐碱地土壤改良治理,综合应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降低耕层含盐量和碱化度。农业农村牵头,县政府落实)

(六)着力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建立健全黑土耕地质量评价机制,完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技术,合理布设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研究站和调查监测点,对黑土耕地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建立黑土耕地质量数据库。定期开展黑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加强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效果监测评价,各项工程措施完成后及时进行上图入库;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各项工程措施的实施过程、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各项工程措施发挥作用。探索运用遥感监测、信息化管理等现代化手段监管黑土耕地质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政府落实)

五、实施重点

本溪满族自治县属于东部丘陵山区。该区域以丘陵山地为主,气候温和湿润,侵蚀沟分布密集。黑土地保护主要技术路径:以固土培肥为主攻方向,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实施侵蚀沟治理、坡耕地改造,增施有机肥,推行保护性耕作。①建设大中型侵蚀沟控制工程,修复小型侵蚀沟损毁耕地。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及农田林网。②改造坡耕地,适宜地区修建梯田,修建排水沟,改自然漫流为筑沟导流。种植固定生态植被,修筑地埂植物带,较长坡面种植植物防冲带。③缓坡地改顺坡垄为横坡垄,改长垄为短垄,等高种植。④推行玉米—大豆、粮经(瓜菜、中药材)等轮作制度。实施秸秆粉碎+有机肥浅旋还田、秸秆覆盖条耕还田技术。⑤重点监测水土保持效果和土壤酸碱度。

六、科学编制规划

根据《辽宁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黑土区保护任务规划、黑土区各项保护工程规划、黑土区各项农艺措施规划。各单项规划要分年度落实到乡镇、村组、地块(区域),同时,每年计划实施的项目要有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要达到施工的深度和上图入库的要求。各专项规划要于2022年6月末之前完成,各专项规划经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有关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省、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县党政“一把手”抓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督导考核事项。县级政府负责制定年度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编制黑土地保护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落实资金,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程任务,共享相关监管信息。

(二)强化政策统筹。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思路,加强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统筹衔接。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统筹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小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性耕作、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示范、秸秆综合利用还田、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实行综合治理,形成政策合力。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支持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秸秆还田等相关农用机具。鼓励发展种养循环农业,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落实耕地地力提升措施挂钩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地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优先安排保障黑土地保护项目资金。县政府要安排必要的黑土地保护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统筹整合黑土地保护相关项目资金,用好用足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探索发行专项债券,积极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力量共同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切实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资金保障。

(四)提升科技支撑。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组建土壤、水利、生态保护、农业等领域专家组成的黑土地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统筹设计黑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侵蚀治理、耕作层培育等方案,协同推进耕地质量、数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与国家和省内科研教学单位协同合作,组织推进“黑土粮仓”科技会战,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机理研究、黑土地土壤功能提升技术攻关、农田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技术攻关、绿色专用培肥技术及产品研制、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等领域专项攻关,并做好技术推广落地,切实提升科技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支撑能力。

(五)突出示范引领。培育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形式,引导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生产,为黑土地保护创造条件。强化土地经营者用地养地责任,推进黑土地保护与发展高效农业、品牌农业的有机结合,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效益,调动农民积极主动实施相关措施。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全县培育10个以上示范样板村,探索建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科研单位+农户”多元化合作机制。

(六)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政府黑土地保护责任。研究制定并落实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黑土地保护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开展黑土地保护实施情况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列入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党组)、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绩效考核。加大黑土地保护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确保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七)注重宣传培训。加强黑土地保护科技人才队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加大黑土地保护相关政策及综合技术培训推广力度,着力培养耕地质量保护、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机作业等方面人才,创新农技人员职称评价机制,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活力。加大黑土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黑土地保护政策法规、重大意义及工作成效,推介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

 

附件:辽宁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溪市科学技术局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本溪市水务局               本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辽宁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我省黑土地保护工作,持续提高粮食稳产增产能力,根据《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农农发〔2017〕3号)《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农建发〔2021〕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黑土地保护决策部署,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靠科技引领,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优化结构,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进一步提高全省粮食生产能力,巩固和提升辽宁粮食主产省的重要地位,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 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统筹粮食增产、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黑土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保护技术,促进黑土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 坚持政策协同,综合治理。结合农田建设、水土保持等规划,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统筹水土流失治理、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资金,综合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确保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

——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黑土地类型、水热条件、地形地貌、耕作模式、种植结构等差异,以及水田、旱地、水浇地等耕地地类,科学分区分类,实行差异化黑土地保护治理技术措施。

—— 坚持示范引领、科技支撑。以建设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化示范区为引领,实施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示范,带动大面积推广。依托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单位,积极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应用,提升黑土地保护水平。

——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黑土地保护的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发挥政府投入引领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企业积极参与,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在17个典型黑土区重点县(市、区)划定黑土耕地保护区,总面积不低于1900万亩,其中:2021-2025年实施1000万亩,2026-2030年实施900万亩,分别连续5年采取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综合措施进行保护。

到2025年,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1000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510万亩(含标准化示范面积110万亩)、治理侵蚀沟700条,实施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翻埋还田、秸秆碎混还田等保护性耕作5000万亩次(划定的1000万亩黑土地保护面积每年全覆盖重叠1次)、有机肥还田1000万亩次。实现黑土地保护区耕地质量明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达到18.5g/kg以上,旱地耕作层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平均达到20厘米以上,有效遏制黑土地“变薄、变瘦、变硬”退化趋势,防治水土流失,基本构建形成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

到2030年,累计实施黑土地保护面积1900万亩,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达到20g/kg以上,综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保护性耕作、有机肥还田等工程及农艺措施,进一步提升黑土地保护区耕地总体质量,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

四、实施内容

(一)突出抓好保护性耕作。优化耕作制度,推广应用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等农艺综合措施,构建肥沃耕作层,改善黑土地土壤理化性状,增强保水保肥能力。开展保护性耕作,旱田因地制宜采取秸秆翻埋、碎混和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水田采取秸秆翻压、旋耕和原茬搅浆还田,增肥耕地地力。推行深松整地,打破犁底层,增加土壤通透性和耕层厚度,提高土壤抗旱防涝、蓄水保墒能力,实现春旱秋防。推广大马力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翻转犁、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等先进农机装备;推广轮作制度,推行“玉米-大豆”“玉米-玉米-大豆”“玉米-花生”等模式,发挥大豆固氮肥田作用;推动精准化施肥、节水栽培、病虫害防治等绿色生产技术应用,促进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2021-2025年,每年通过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水稻高留茬秸秆还田、玉米秸秆碎混还田等项目实施保护面积1000万亩;2026-2030年,重新选择地块,每年再实施保护面积900万亩。(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相关市、县政府落实)

(二)积极推进有机肥施用。大力实施有机肥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持续提升耕地基础地力。加快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促进畜禽粪污施用,推进种养循环发展。以“农用优先、培肥地力”为主线,鼓励增施农家肥和商品有机肥,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农作物秸秆及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积造、施用有机肥。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通过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或按比例与秸秆混合生产有机肥。鼓励市、县加大对有机肥施用的支持力度,调动种(养)植户和第三方专业化企业生产、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逐步树立用养结合的现代农业生产意识。以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为重点,每年实施有机肥还田面积200万亩。(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相关市、县政府落实)

(三)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田块整治、灌排工程、田间路网、岸坡防护及农田配电等为重点,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打造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实现土地平整、沟渠配套、田间路通、林网完善,加快提升耕地质量,巩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鼓励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推广,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推进宜机化作业,耕作田块农机通达率平原地区达到100%、丘陵山区达到9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相关市、县政府落实)

(四)持续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加强坡耕地与风蚀沙化土地综合防护与治理,控制水土和养分流失,遏制黑土地退化和肥力下降。对于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依法逐步退耕还林,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截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对于坡耕地适宜修建梯田的地区,全面有序实行“坡改梯”,结合实际修建水平、坡式或隔坡式梯田,推行改自然漫流为筑沟导流、固定生态植被等,预防、控制水蚀;对于坡耕地不适宜修建梯田的地区,全面实施改顺坡种植为机械起垄等高种植,或改长坡种植为短坡种植,等高修筑地埂并种植生物篱。大中型侵蚀沟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修建塘坝等控制性骨干工程和沟头防护、谷坊等防护措施,营造沟头、沟岸防护林及沟底防冲林,配合削坡、护坡等措施,构建完整的沟壑防护体系,有效遏制侵蚀沟道发展。到2025年新增治理侵蚀沟700条以上,到2030年累计新增治理侵蚀沟1400条以上。(省水利厅牵头,各相关市、县政府落实)

(五)积极抓好农田环境治理。坚持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循环利用、末端治理,统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管控和安全利用措施。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和配套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加强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评价,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健康栽培等绿色防控技术及高效低风险农药。加强农膜全链条监管,推动农膜科学合理使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严禁秸秆焚烧,净化生态环境。探索盐碱地土壤改良治理,综合应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降低耕层含盐量和碱化度。(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相关市、县政府落实)

(六)加快完善农田防护林建设。因害设防合理规划农田防护林体系,以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四旁”绿化为重点,深入实施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实现农田林网化、立体化保护,建立高标准农田绿色屏障,防治土壤风蚀水蚀。对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防护林带进行修复改造,逐步提高质量,增强防护效能。对生理成过熟林带进行采伐更新,建设新一代防护林,调整优化防护林网结构,形成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到2025年,累计完成退化林带修复及成过熟林带采伐更新3万亩;到2030年累计完成退化林带修复及成过熟林带采伐更新6万亩。(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各相关市、县政府落实)

(七)着力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建立健全黑土耕地质量评价机制,完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技术,合理布设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研究站和调查监测点,对黑土耕地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建立黑土耕地质量数据库。定期开展黑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加强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效果监测评价,各项工程措施完成后及时进行上图入库;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各项工程措施的实施过程、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各项工程措施发挥作用。探索运用遥感监测、信息化管理等现代化手段监管黑土耕地质量。(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各相关市、县政府落实)

五、分区实施重点

(一)中北部平原区。包括新民市、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海城市、台安县、辽阳县、灯塔市、铁岭县、开原市、西丰县和昌图县等12个县(市、区),黑土耕地面积2382.23万亩,占全省黑土耕地面积的86.1%,该区域地势平坦,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土壤有机质下降显著。黑土地保护主要技术路径:以提质增肥为主攻方向,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为重点,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推行保护性耕作。①旱地推行秸秆全量覆盖、部分覆盖免耕少耕,或实施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②水田推行水稻秸秆粉碎翻、旋、耙(搅浆)还田技术。③种养结合区实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积造堆沤发酵腐熟后还田。④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开展田块整治,配套机耕道路和农田防护林。⑤重点监测秸秆还田和施用有机肥对土壤有机质变化影响。†开展大中型侵蚀沟治理,修筑谷坊、沟头沟坎防护和跌水等措施,拦截土壤流失。

(二)东部丘陵山区。包括抚顺县、清原县、本溪县、凤城市和宽甸县等5个县(市),黑土耕地面积383.76万亩,占全省黑土耕地面积的13.9%。该区域以丘陵山地为主,气候温和湿润,侵蚀沟分布密集。黑土地保护主要技术路径:以固土培肥为主攻方向,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实施侵蚀沟治理、坡耕地改造,增施有机肥,推行保护性耕作。①建设大中型侵蚀沟控制工程,修复小型侵蚀沟损毁耕地。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以及农田林网。②改造坡耕地,适宜地区修建梯田,修建排水沟,改自然漫流为筑沟导流。种植固定生态植被,修筑地埂植物带,较长坡面种植植物防冲带。③缓坡地改顺坡垄为横坡垄,改长垄为短垄,等高种植。④推行玉米—大豆、粮经(瓜菜、中药材)等轮作制度。实施秸秆粉碎+有机肥浅旋还田、秸秆覆盖条耕还田技术。⑤重点监测水土保持效果和土壤酸碱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黑土地保护推进落实机制,成立省级黑土地保护工作推进组,压实“五级书记”抓黑土地保护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推动黑土地保护政策落实。各地要严格落实市、县党政“一把手”抓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督导考核事项。市级政府要做好任务执行监管及检查验收。县级政府负责制定年度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编制黑土地保护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落实资金,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工程任务,共享相关监管信息。

(二)强化政策统筹。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思路,加强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统筹衔接。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统筹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小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性耕作、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示范、秸秆综合利用还田、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实行综合治理,形成政策合力。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支持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秸秆还田等相关农用机具。鼓励发展种养循环农业,促进畜禽粪污资源科学还田利用。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落实耕地地力提升措施挂钩制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地方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优先安排保障黑土地保护项目资金。市、县政府要安排必要的黑土地保护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统筹整合黑土地保护相关项目资金,用好用足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探索发行专项债券,积极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力量共同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切实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资金保障。

(四)提升科技支撑。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技术指导,组建土壤、水利、生态保护、农业等领域专家组成的黑土地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统筹设计黑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林网配套、水利设施、侵蚀治理、耕作层培育等方案,协同推进耕地质量、数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国家和省内科研教学单位协同合作,组织推进“黑土粮仓”科技会战,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机理研究、黑土地土壤功能提升技术攻关、农田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技术攻关、绿色专用培肥技术及产品研制、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等领域专项攻关,并做好技术推广落地,切实提升科技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支撑能力。

(五)突出示范引领。培育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形式,引导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生产,为黑土地保护创造条件。强化土地经营者用地养地责任,推进黑土地保护与发展高效农业、品牌农业的有机结合,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效益,调动农民积极主动实施相关措施。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每个典型黑土区重点县培育10个以上示范样板村,探索建立“经营主体+生产基地+科研单位+农户”多元化合作机制。

(六)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市、县政府黑土地保护责任。研究制定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黑土地保护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开展黑土地保护实施情况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列入县级党委、政府班子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绩效考核。增加黑土地保护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强化责任落实。加大黑土地保护工作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确保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七)注重宣传培训。加强黑土地保护科技人才队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加大黑土地保护相关政策及综合技术培训推广力度,着力培养耕地质量保护、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机作业等方面人才,创新农技人员职称评价机制,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活力。加大黑土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黑土地保护政策法规、重大意义及工作成效,推介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

 

附件:1.辽宁省典型黑土区耕地保护任务分解表

      2.辽宁省典型黑土区耕地保护工程措施任务分解表

3.辽宁省典型黑土区耕地保护农艺措施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