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2-0008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2〕6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各县区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7-04 | 成文日期: | 2022-07-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农发〔2022〕6号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各县区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各县区2022年
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各县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任务指标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的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粮食产量达到6.5亿斤、大豆播种面积增加0.04万亩的目标任务,结合2021年各县区粮食生产完成情况统计数据,制定各县区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坚决扛牢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各县区要抓紧将粮食播种面积、大豆播种面积目标任务分解到乡、落实到村到户,要加强春耕组织发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资保供与市场监管、惠农政策宣传落实、农事气象服务、灌溉用水调度等重点工作,打赢春耕生产第一仗,完成播种面积目标任务,为全年粮食丰产丰收奠定坚实基础。
三、总结报送
请各县区切实抓好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要逐级建立台账。2月24日前,各县区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春耕备耕进展情况,附到乡镇(街道)的任务分解落实台账(到村到户的台账由县级存档管理、市级督促检查)。6月15日前,各县区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春播生产工作总结,附到乡镇(街道)的粮食播种面积、大豆播种面积及增加面积落实情况台账(到村到户的台账由县级存档管理、市级督促检查),作为市政府绩效考核半年节点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任光,电话:43103833,邮箱:bxnwzzyc@126.com。
附件:1.各县区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2.**县/乡/村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台账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7日
附件2:县乡村2022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台账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