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3-00104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成文日期: | 2023-07-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本农发〔2023〕12号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2023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1日
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原则,围绕推进解决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统筹农业生产与农村生活、污染防治与生态养护,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坚持标准,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抓实问题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各整改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强力推进问题整改,继续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倒排工期、落实阶段性整改措施,加强全过程管控,确保整改质量。要坚持标本兼治,研究探索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已验收销号的,要持续跟踪,长期推进,逐级开展“回头看”和全面复核,举一反三组织好同一领域、同类问题的排查和整改。
(二)及时验收销号,完善整改档案。督导验收要严格按照省事牵头单位要求,及时对申请验收的任务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现场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出具验收销号意见;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要督促整改,跟踪督办。整改责任单位和督导验收部门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公示、申请、验收、销号、建档、备案”等工作程序,完善任务整改的各类工作档案。
二、积极稳妥,合力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
(三)抓好“六项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本溪市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抓好“种植业节能减排、畜牧业减排降碳、渔业减排增汇、农田固碳扩容、农机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替代”等六项重点任务。
(四)开展“八项重大行动”。开展好“稻田甲烷减排行动、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畜禽低碳减排行动、渔业减排增汇行动、农机绿色节能行动、农田碳汇提升行动、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等八项重大行动。
(五)强化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分工合作,形成推进本县区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工作合力。积极配套出台完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措施,因地制宜示范推广减排固碳技术模式,引导农业企业、经营主体强化减排固碳技术应用。加强对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典型模式的宣传报道,引导带动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多方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环保工作
(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域3项重点任务。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组织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集中开展春季和秋冬季节专项行动。二是继续组织开展美丽宜居村建设。公布2023年美丽宜居村创建名单,细化建设内容和标准,创建30个以上美丽宜居村。三是持续推进改厕问题整改“回头看”行动。持续推进排查整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快运维管护体系建设,设立运维服务电话,开展清掏服务和户厕维修。(乡村振兴信息科、乡村建设科)
(七)种植业领域5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建设高标准农田5.25万亩。加大保护性耕作推进力度,实施差异化作业补助政策,推动“高质多补”,强化示范引领,完成保护性耕作7万亩。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落实综合管控措施,逐级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管控措施,推广适宜当地的安全利用技术模式。严格管控类耕地要落实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持续提高安全利用率。二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鼓励增施有机肥,强化肥料知识与施肥技术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科学施肥水平。强化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推广应用化学农药替代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效植保机械,进一步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三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四是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加大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力度,强化回收宣传指导,加强工作调研调度,推进回收站点布设。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加强农膜使用和回收核定,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完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加强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网络建设,有效提升废旧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全市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1%以上。五是积极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装备,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农田建设管理科、农机(农垦)管理科、科技教育科、种植技术服务部、农业机械化发展部、种植业管理科、绿色农业发展部)
(八)畜牧业领域2项重点任务。一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畜禽粪污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管理,立足地区实际开展利用模式研究,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推广。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开展《畜牧法》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贯彻。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7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6.2%以上。二是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面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提升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兽医实验室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动本溪市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不断提高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畜牧渔业管理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
(九)渔业领域2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持续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指导完成本溪市虹鳟鱼种质资源场项目建设。二是继续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下发放流实施方案,严格按技术规程和操作标准科学规范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恢复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畜牧渔业管理科、智慧农业发展部、综合执法二科)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