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3-0013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本农发〔2023〕10号关于印发本溪市水稻种植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种植结构调整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成文日期: | 2023-07-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农发〔2023〕10号关于印发本溪市水稻种植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农发〔2023〕10号
关于印发本溪市水稻种植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溪县、桓仁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水稻种植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农农〔2022〕112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本溪市水稻种植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本溪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
本溪市水稻种植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水稻种植结构调整资金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农农〔2022〕112号)要求,为充分发挥结构调整资金引导作用,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稳粮、优供、增效”的总体要求,以提高稻米生产质量和效益为目标,遵循“优品种、提品质、强科技、树品牌、增效益”的发展思路,推进水稻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质大米生产,重点抓好优质水稻新品种繁育、示范,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绿色标准化生产,做强区域公用品牌,提升水稻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促进稻米提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促进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优质稻米、效益稻米、品牌稻米”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品牌为纽带,以标准化生产为依托,以规模化经营为基础,以订单农业为抓手,繁育示范推广优质新品种及其配套绿色生产技术,强化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集中打造本溪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增强品牌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优质稻米产业转型升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新发展稻蟹综合种养面积0.1万亩。
二、工作任务
(一)推广稻蟹综合种养模式
推进优质稻谷绿色生产,对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新发展稻蟹综合种养、推进绿色生产给予补贴。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贴,对验收合格的稻蟹综合种养每亩补贴100元。按《关于印发本溪市2022年稻蟹综合种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的计划任务,我市新增稻蟹综合种养面积0.1万亩。
(二)开展品牌建设
加强对优质稻米的宣传推广,大力推进优质稻米向效益稻米、品牌稻米转变。支持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电视等多种媒体,以及展销推介会等方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稻谷种植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稳定粮食生产、提升稻米质量、增加稻米效益的内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认真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县级负责组织实施,市级负责项目指导、检查等工作。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产业融合促进科、农业产业化发展部分工合作,组织做好稻蟹综合种养和品牌宣传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桓仁县要制定稻蟹综合种养项目具体实施方案,针对当地优质稻米产业的关键环节,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由桓仁县统一组织项目落实和验收,验收合格公示后按标准给予补贴。市农业农村局和本溪县、桓仁县分别制定品牌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
(三)强化示范引导。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做好稻蟹综合种养模式推广、品牌建设和优质水稻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努力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管配套,提高科技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建设一批示范引导性强、产业融合度紧、种植(养)比较效益高的示范基地。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品牌建设,发挥品种、品牌和技术的先导作用。要加强项目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推介新品种、新技术,不断提升优质稻米质量效益,进一步调动发展优质新品种的积极性。
(四)进行年度总结。各地按建设内容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于2023年5月底前及时将本地项目实施情况和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并附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明细表(附件2),其中,县级明细表细化到乡镇。
(五)建立健全档案。各地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发放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门、乡级政府要建立稻蟹综合种养补贴和资金发放基本信息完整档案,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补贴面积、补贴额度、 “一卡通”账号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要齐全完整。要收集保存补贴资金发放中公示照片、工作照片、阶段性总结等工作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台账,确保资金发放过程及依据有账可查。
(六)强化资金管理。各地要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及时有效,确保资金尽早发挥使用效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2年水稻稻蟹种养申报验收表 (参考样式)
2. 2022年水稻结构调整资金发放(使用)明细表
附件1 | |||||
2022年水稻稻蟹种养申报验收表 (参考样式) | |||||
单位:亩 | |||||
法人代表(个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
建设单位名称 | |||||
户籍地址 | 县(市)区 乡镇 村 组 | ||||
联系电话 | |||||
一卡(折)通账号 | |||||
建设地点(乡、村、组、地块名称) | |||||
新品种基地性质 | ①品种繁育□ ②稻蟹种养□ | ||||
建设规模 |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验收结果与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2年水稻结构调整资金发放(使用)明细表
单位(盖章): 单位:亩、元
地区 | 应发资金 | 实发资金 | 资金结余 | 项目执行率 | 稻蟹综合种养 | 品牌宣传 | ||
补贴面积 | 实发资金 | 补贴宣传形式(名称) | 实发资金 | |||||
县 | ||||||||
乡镇1 | ||||||||
乡镇2 | ||||||||
乡镇3 | ||||||||
… | ||||||||
注:应发资金为当年省分配各市资金总额;实发资金为发放至终端(经营主体、推广科研单位、媒体等)的资金额度;资金结余=应发资金-实发资金;项目执行率指实发资金占应发资金的百分比,为衡量项目进度指标。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