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2-00152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2年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预通知 | 主题分类: | 稻谷生产者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2-11-09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做好2022年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生产者补贴面积
核实工作的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稳定农民收入预期,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现就开展2022年生产者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贴对象
生产者补贴对象为全市所有县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包括黄大豆、黑大豆、青大豆)、水稻实际生产者。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省下达我市的补贴额度,按照各县区核实上报的补贴面积,统一测算全市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扩种大豆的要求,为鼓励大豆生产,适当提高大豆补贴标准。
二、开展面积核实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补贴面积核实,确保补贴面积信息准确。生产者向村委会申报实际种植面积,乡镇组织村委会核查确认补贴基本信息,并做好本次补贴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相关作物面积核实有效衔接;乡镇汇总补贴基本信息,以村为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备份归档并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全县补贴基本信息,对上报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各县区要建立完善补贴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基本信息实施动态更新,确保相关补贴信息真实完整。
三、强化政策宣传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大意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明白卡、宣传手册等媒体工具和宣传手段,以及干部走村入户等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的了解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掌握补贴政策要点,把握补贴政策最新变化动态,合理制定种植计划。
请各县区于8月20日前完成补贴面积核实,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面积核实报告和《2022年生产者补贴面积县区汇总表》(附件1)。
附件:1-1.2022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县区汇总表
1-2.2022年大豆生产者补贴面积县区汇总表
1-3.2022年水稻生产者补贴面积县区汇总表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