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0-0004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5-03 | 成文日期: | 2020-05-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农案字〔2020〕第15号
刘淑清、陈文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发展民宿经济的提案》收悉,为促进我市民宿经济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对此,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因目前正与相关部门衔接宅基地等工作职能,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明确了市、县农村部门需要承接农村宅基地工作职责,具体包括指导农村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目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信访局等部门正在沟通协调,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做好业务衔接,全面履职尽责。
二、下步工作打算
1.落实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市农业农村局将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明确本地区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落实“一户一宅”政策。
2.引导村民盘活闲置宅基地。积极配合省厅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鼓励村集体引导农民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等,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交给合作社,采用“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机制,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民宿、健康养老、生态教育、民俗展览等农村新业态。或者因地制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修缮,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光宇,4310383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文化旅游局,本溪县政府,桓仁县政府,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