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0-0004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5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5-03 | 成文日期: | 2020-05-0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15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A类)
本农案字〔2020〕第12号
韩荣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美丽乡村建设与畜牧业发展矛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科学把握生态保护与助农增收的关系,以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为抓手,坚决打好打赢畜禽粪污治理攻坚战,为“生态立市”和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目前,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295家,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284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9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39%。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立畜禽粪污治理档案,按照“一场一策一方案”要求,配套建设粪污收集、贮存设施。畜禽粪污贮存设施达到“三防”(防雨淋、防渗漏、防外溢)要求,确保粪污不外排;鼓励建设干湿分离,雨水明沟排放、污水暗沟输送的雨污分流设施和粪便输运系统。
二是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模式。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还田利用”原则,通过自有、租赁、协议等方式,配套足够消纳本场全部畜禽粪便污水的耕地、林地、果树等,实现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粪便污水“零排放”。同时还积极探索在规模养鸡场内,建设小型有机肥加工设施,实现鸡粪在养殖场内就地转化处理,变成有机肥,对外销售,还田、还果。
随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开展,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上级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养殖业主落实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规模养殖场污处理设施未有效利用,种养结合不紧密。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将继续推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大力推动畜禽清洁养殖,加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废弃物源头减量。二是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强化污染监管,落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倒逼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是建立环境承载能力评估机制。根据畜禽粪肥供给量与农田负荷量,合理确定养殖规模,探索建立畜禽养殖污染评估机制。四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和财税支持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实现社会化、专业化的污染防治运营服务。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光宇,4310383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