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nyncj-2022-0016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全额减免蓝天救援队办公场所租赁费用的建议(120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主题分类: | 2022年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成文日期: | 2022-11-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全额减免蓝天救援队办公场所租赁费用的建议(1207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尊敬的聂晶晶等各位人大代表:
关于您及各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全额减免蓝天救援队办公场所租赁费用的建议》已收悉。市农业农村局及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农业中心领导亲自调度、亲自督导,经多次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政局、审计局沟通协商,现将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全额上缴财政局非税管理部门,我单位无权减免租赁费用。
二是按照《本溪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原则上不得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明确规定,经农业中心党组研究决定,该房产不再对外进行租赁。
由于今年的青云山开发项目占地致使马铃薯原有储藏库无法使用,时下面临秋收在即,马铃薯种薯进入收获期,该用房将作为农业中心脱毒种薯储藏室使用。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