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0-00034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2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05-03 成文日期: 2020-05-0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26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03 16:22:06 【字体:


(A类)

本农议字〔2020〕第7号


邵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本溪太子河及支流野生鱼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初,市渔政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到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渔政执法工作暂由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渔业部和执法队两个部门共同负责。

您提出的“要在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河口的治理开发、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景区管理、河道采砂监管理等工作中。”此项建议根据《本溪市太子河景区管理条例》第四条:市水务局是太子河景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太子河景区管理处负责太子河景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措施

2019年,利用中央专项资金120万元,在本溪县太子河流域碱厂村至观音阁村段、小汤河流域香磨村至榆树村段、三道河流域小夹河至红石村段、草河流域草河城镇黑峪村段投放鲢鳙鱼55万尾;在桓仁县富尔江流域曲柳川村至通天村段投放鲢鳙鱼苗95万尾、瓦氏雅罗鱼30万尾、团头鲂80万尾。

2019年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对溪湖桥至梁家水源地河段进行了8次集中清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45台次,出动执法渔船8膄次,出动执法人员660人次,销毁地笼子、渔网320个、电鱼器具14台、销毁“三无”渔船3艘、驱离违法捕鱼人员84次,有力打击了太子河违法捕鱼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10号])精神,我市计划在本溪县相关河段投放鲢鳙鱼55万尾;桓仁县投放鲢鳙鱼45万尾,中华绒螯蟹大眼幼卵4000万粒,补充、恢复我市水生物资源群体,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

在做好增值放流的基础上,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专业的渔政执法队伍,具体负责渔政执法工作。同时,积极请示市河长制办公室,督促明山区、溪湖区人民政府河长办,加强对太子河辖区段管护工作,加大对违法捕鱼行为的打击力度。协调公安、自然资源、农业、水利、市场监督、等部门,推动完善联合执法,建立渔业监管体系网,长期有效遏制渔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太子河水域生态多样化,保护水域生态平衡,恢复原本自然的水域生态,让更多的动物和植物栖息,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满足本溪人民的热切期盼。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光宇,4310383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本溪县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