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0-0003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布日期: 2020-05-03 成文日期: 2020-05-03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16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03 16:11:41 【字体:


(A类)

本农议字〔2020〕第4号

 



 

刘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太子河水域巡视整治违规捕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管理办法》已经本溪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每年4月1至6月30日为禁渔期。

2019年初,市渔政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到市农业农村局,具体渔政执法工作暂由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渔业部和执法队两个部门共同负责。待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后,建立专职渔政执法部门,负责具体渔政监督执法工作。

二、工作措施

2019年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对溪湖桥至梁家水源地河段进行了8次集中清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45台次,出动执法渔船8膄次,销毁地笼子、渔网320个、电鱼器具14台、销毁“三无”渔船3艘、驱离违法捕鱼人员84次,有力打击了太子河违法捕鱼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专业的渔政执法队伍,具体负责渔政执法工作。同时,积极请示市河长制办公室,督促明山区、溪湖区人民政府河长办,加强对太子河辖区段管护工作,加大对违法捕鱼行为的打击力度。帮助协调公安、自然资源、农业、水利、市场监督等部门,推动完善联合执法,建立渔业监管体系网,长期有效遏制渔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资源,维护太子河水域生态多样化,保护水域生态平衡,恢复原本自然的水域生态,让更多的动物和植物栖息,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满足本溪人民的热切期盼。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光宇,43103838

抄送:市人大人选委,市政府办公室,本溪县政府,明山区政府,溪湖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