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2-0006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本农领办发〔2022〕3号)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6-14 成文日期: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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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两节期间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本农领办发〔2022〕3号)

发布时间:2022-06-14 16:11:40 【字体:

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2年两节期间有关工作,根据《辽宁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按照辽委办传发〔2021〕95号通知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节日期间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各县区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现本溪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大监测帮扶力度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防止返贫监测排查制度,开展全面排查,对易返贫致贫群众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要重点做好监测户帮扶措施落实。对有劳动力的监测户,积极上门走访,帮助谋划发展产业、稳岗就业。对无劳动力的监测户,帮助落实保障措施,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统筹做好灾后重建、生产恢复和生活救助工作,高度关注因冰雪等灾害和疫情导致的监测户住房、饮水等生活困难,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确保温暖过冬、平安过年。

三、配合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

按照省、市关于切实维护脱贫户合法权益相关要求,确保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安心、舒心过节。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工资支付情况加强跟踪排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保障足额及时支付。县区、乡镇乡村振兴部门要开展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推动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对已完工项目加快验收及时结账支付。

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对脱贫人口进行访贫问暖,要精准实施。村两委要充分征求村驻村帮扶干部意见,对所有防返贫监测系统防返贫监测户、已脱贫贫困户(已标注为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除外);因灾、因病、因学、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走访,将党和政府温暖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走访工作,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落实好“结对帮扶”工作。

2.狠抓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抓党建促振兴”“我为群众办实事”扎实做好节日期间乡村振兴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群众心中。

2022年度两节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月15日前报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詹军辉,024-43103867

邮箱:bxfpbdkc@163.com




中共本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