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3-00174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转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监督举报
发布日期: 2024-02-22 成文日期: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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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14:50:23 【字体:

各县(区)乡村振兴局:

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步做好2023年扶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提升资产管护运营水平,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有效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资产清查(7月12日-8月7日)。各县(区)组织所辖乡镇开展资产清查,及时摸清本地区截至2023年6月底扶贫(帮扶)资产现状、底数及收益等情况,更新资产管理台账及相关信息数据,确保“账实相符”。

(二)汇总上报(8月8日-18日)。汇总审定所辖乡镇资产清查结果,并将本地区扶贫(帮扶)资产清查工作总结、管理台账、基本情况表、运营状况表(电子版和盖章版)一并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三)信息填报(8月19日-27日)。各县(区)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模块”中完成资产相关信息的采集填报和数据更新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照当前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工作。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确保持续有效发挥效益,对长期闲置的要进行盘活使用,对亏损或效益不佳的要及时止损处置;公益性资产要建立相应的后续管护制度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正常运行、持续发挥作用;到户类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确保所联结脱贫人口的权益和收益。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区严格按要求规范开展清查核资、后续管理等工作,如实客观报送资产清查材料,并对报送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无遗漏”“账实相符”。严禁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否则将在本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结果中扣减10分。

    联系人:王春生   43103837

            吴  云   43103995  邮箱:bxsxczxj@163.com   

 


 

 

                                 本溪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