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nyncj-2022-0016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农业农村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年度计划
发布日期: 2022-11-18 成文日期: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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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18 11:01:58 【字体:

本溪市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2〕1号)、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就做好我市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主要目标

正常年景粮食产量达到6.5亿斤。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5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87万亩。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20个。创建美丽宜居村44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基本同步。

二、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播种面积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确保稳定在75.75万亩,新增大豆种植面积0.04万亩,面积达到2.1万亩。提高单产和品质,切实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提高粮食购储销全链条安全保障水平。

(二)增加种粮农民收入。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落实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多种粮、种好粮。加快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推进粮食生产全过程托管、全环节服务、全链条发展,努力实现增产增收、提质增收。

(三)保障粮食供给。进一步提高粮食作物机收、烘干水平,提高仓储、保质能力,确保颗粒归仓,减少粮食收储环节损失。依照“辽宁好粮油”行动计划,落实好市县两级政府的储备责任。全面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政策性粮食监管全覆盖。压实粮食储备责任,加快储备库项目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好粮食节约行动方案。

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四)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动态防返贫致贫监测纳入网格化管理,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对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农户应纳尽纳,畅通自主申报渠道,优化自下而上申报机制。加强数据筛查预警,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建立健全民政、医疗等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开展网络排查、重点排查、集中排查。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住房、饮水、教育、医疗、就业等政策帮扶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社会救助综合保障能力。完善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施动态清零。

(五)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提高帮扶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建立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逐步完善县有支柱产业、乡有主导产业、村有优势产业、户有扶贫产业体系。继续推进重点帮扶县(桓仁县)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进本溪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早日形成集聚效应。全力争取产业强镇项目。引导发展设施农业和冷链等村级资产收益项目,鼓励中华蜜蜂、冷水鱼等五小产业及“庭院经济”到户项目帮扶,争取每户参与2个以上产业带动。通过特色产业带动、帮扶车间吸纳、推广以工代赈等多种措施,为监测帮扶对象就地就近提供就业岗位。脱贫人口劳动力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2021年水平。继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积极利用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展消费帮扶,支持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面向脱贫人口和村直购农副产品。

(六)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精准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6月底前完成扶贫资产纳入“三资”管理平台工作。扶贫项目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体帮扶、项目运行管护等。规范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及时盘活长期闲置、效益差的扶贫项目资产。推动扶贫资产保值保险业务开展,确保扶贫资产“保本保值增值增效”。

四、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

(七)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强化各级政府保护耕地主体责任,实行严格考核。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做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地类。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逐级分解下达。严守耕地红线,挖掘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利用低效的存量建设用地,切实遏制盲目新占耕地。严格管制耕地用途,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巩固“大棚房”、违规建别墅等整治效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农田姓“农”,良田种粮。

(八)提升耕地质量。落实《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到2025年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改造提升5万亩。2022年,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新建高标准农田2.87万亩。推进本溪县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5万亩。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检测评价。

五、切实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九)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菜篮子”农产品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调控保障等工作。全市蔬菜面积稳定在5.5万亩,产量17万吨以上,新增设施农业500亩。稳定生猪产能,能繁母猪达到2.3万头以上。稳定肉蛋奶渔等主要农产品供应。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统筹协调调度。

(十)发展优质特色农业。加快推进中药材、食用菌、山野菜、水果、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水平,中药材面积达到6万亩,食用菌达到900万袋,新增林下经济1万亩。因地制宜,发展辽宁绒山羊、中华蜜蜂、冷水鱼等特色养殖,助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增稻蟹综合种养面积1000亩。持续实施渔业资源养护,净化河道水质,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支持省级冷水鱼水产良种场发展。

六、全力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发展县域经济。工业基础较好的县(区)注重创新升级,推进优势产业成群成链。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区)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推动由“卖原料”向“卖加工品”及“卖品牌、卖服务”转变。矿产资源丰富的县(区)坚持科学开采和有效利用并重,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培育接续替代产业。生态功能区的县(区)发展绿色经济,重点培育康养、旅游等产业。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

(十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工程,做优做精山参、大米等特色农业产业链。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稳定在120家左右,积极谋划以桓仁山参为重点的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1个。推进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贴息贷款项目。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积极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重点县。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加快电子商务进乡入村,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加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积极参与“辽宁农业品牌建设年”活动。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进仓储保鲜冷链建设,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升级。聚焦粮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健全粮食全产业链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优化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布局,促进粮食优产、优购、优储、优加、优销“五优联动”。

(十三)提升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水平。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推进桓仁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0%、85%、77%以上。持续推进2.3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实施绿满辽宁工程,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修复,新增营造林7.8万亩。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数据库。

七、全面加强现代农业基础建设

(十四)加强种业创新和农业技术集成。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工作,深入实施种业提升行动,全面提高育种创新能力。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假售假、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个以上,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00个以上。

(十五)推动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和智慧农业发展。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升级,玉米、水稻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8%和91.5%,粮食机收损失率降低1个百分点。支持先进适用农机具在粮食烘干、高性能免耕播种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建设数字植物工厂、智慧养殖工厂。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推广宜机化高效栽培、渔业工厂化养殖、水肥一体化、饲养自动化、环境控制智能化等设施装备技术应用。

(十六)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投入力度,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农业灾害预警体系建设。稳定基层动植物防疫队伍,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做好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推进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修复水毁灾损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加强沟渠疏浚和水库、泵站建设及管护。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实施“一种一策”精准治理。

八、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十七)建立健全乡村建设工作机制。统筹制定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把握乡村建设的进度时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规划。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完善传统村落评估和警示退出机制。实施乡村建设评价市级全覆盖。

(十八)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以“通达”、“干净”、“治污”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科学选择改厕模式,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发动群众,因地制宜,精准选择户厕改造模式,强化改厕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设质量,10月底前完成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农村户厕运维管护体系覆盖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机制,促进水质改善。完成南芬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

(十九)完善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及数字乡村建设。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项目建设,新改建、维修改造农村公路113.4公里,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264公里。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往农户延伸,全力抓好“四好农村路”、饮水安全、电网改造、住房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建设品质提升工程,改造农村危房85户。建立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加快构建覆盖乡村、高速畅通、服务便捷的基础通信网络。抓好桓仁县国家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项目建设。

(二十)统筹推进县域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实施“特岗计划”招聘。提升学前教育及普惠水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全面提高县域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县(区)建好1所社区医院,实现市对县乡定点医药机构稽核全覆盖。优化调整资助参保政策。推进以失能照护型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乡镇社会工作站覆盖率达60%以上。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网络。

九、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

(二十一)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实施村干部队伍“头雁领航”行动,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素质。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让扎根乡村振兴的优秀干部有责任、有待遇、有出路、有激励。实施农村基层党建“千村示范”工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落实村级重要事项、重要问题“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统筹调整和设置乡镇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全面推进党务、村务、财务“阳光三务”,集中开展“微腐败”大清扫,深化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推动化解信访矛盾,倾心倾力倾情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巡察上下联动,向乡、村等基层党组织延伸,强化对村干部监督。加强各级干部培训,培养一大批热爱“三农”工作、真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的党员干部。

(二十二)发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平台载体作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实现乡村全覆盖。深入挖掘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乡村地域特色文化产品品牌,丰富和繁荣农村文化,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实现乡村文化广场行政村全覆盖,支持农民开展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争创乡村民俗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扎实推进乡村移风易俗。

(二十三)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巩固“一村一辅警”全覆盖成果。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深入开展个人极端事件和社会稳定隐患排查行动,开展农业信访矛盾“治重访、化积案”专项攻坚行动。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加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对非法宗教活动突出的乡村开展专项治理。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县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加强农村安全隐患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体制机制。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二十四)推动为村级组织减负。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为目标,细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和村(社区)公共服务等事项,在全市乡村治理示范村中,择优遴选6个村开展应用清单制试点。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因地制宜探索“积分制”在乡村治理中的推广运用,采取符合农民意愿的积分方式,确保可量化、可计算,保证公信力。

十、深化农村改革

(二十五)推进农村土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成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全面推动集体资产公开流转交易。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探索多元化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对农垦国有农用地的保护和利用。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依法严格有序组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增示范合作社5个、示范家庭农场10个,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15个以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集体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

(二十六)构建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推动构建乡村振兴项目和各类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最大限度的把产业增值收益留在当地、留给农民。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等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等多种联结方式,让农户获得更多收益。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落实减税降费、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稳岗政策,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

十一、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

(二十七)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扩大乡村振兴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严格预算执行,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发生,确保专款专用。积极落实国家支持地方政府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项目的相关政策。加强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储备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全面加强涉农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建立预算绩效管理闭环链条。

(二十八)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业务。引导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强化涉农信用信息共享。发展农户信用贷款,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改善农村地区诚信环境,做好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创新业务产品和反担保方式,鼓励更多的主体参与“保险+期货”项目,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

(二十九)加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政策体系。加强实用型乡土人才培育,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积极推荐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兴辽英才计划”等评选,将乡村振兴人才纳入“农业专家”项目加以支持。实施科技特派“百千万”工程。继续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开展“青春助力乡村振兴”青年志愿者专项行动和巾帼致富带头人培训。对县(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鼓励城市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二、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全市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三农”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推进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加强对乡镇干部、村书记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管理培训。

(三十一)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和示范创建。强化乡村振兴督查,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实施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切实抓好涉农领域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按照问题清单,限期逐一销号。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区)积极参与全国“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大典型宣传力度,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村企结对共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

 

 

附件:1.本溪市2022年全力抓好粮食生产行动方案

            2.本溪市2022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行动方案

            3.本溪市2022年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行动方案

 

 

附件1

 

本溪市2022年全力抓好粮食生产行动方案

 

一、抓好春耕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一)加强春耕组织发动。提早把粮食播种面积、大豆播种面积计划目标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及时发布土壤墒情、作物适播期等农事气象信息,加强灌溉用水调度,做好农机具调度。强化调研督导,确保在最佳适宜期内完成春播作业。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将惠农补贴政策及时宣传到农户,引导农户扩大种植面积。协调金融机构提早安排落实春耕贷款计划。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

(三)强化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发挥供销系统主渠道作用,加强供需调查和余缺调剂,提前做好农资储备调运。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农资运输协调工作,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保障农资正常流通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春耕农资量足质优。

二、抓好科技支撑,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良种推广。深入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完成本溪县、桓仁县农作物种质资源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任务。加强引种备案管理,确保用种质量和安全。遴选适宜本溪市种植的高产、优质、抗逆、宜机收新品种,发布全市农作物优良品种推介名录。

(五)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9个,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80个以上,遴选推介发布农业主推技术30项,脱产培训基层农技人员70人以上。制定发布技术指导意见,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重点地区,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科技培训,引导农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病虫害生物防治、统防统治技术,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7%。

(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大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力度,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重点支持粮食烘干、高性能免耕播种机,推广使用大中型、复合型、智能化农机。全面梳理农机装备短板弱项清单,优先扶持粮食生产机具报废更新,加快老旧机械淘汰升级。玉米、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80.8%和91.5%以上。狠抓粮食机收减损,规范机具作业速度、喂入量等操作要求,力争将粮食机收损失率降低1个百分点。

三、抓好主体培育,提升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积极争取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发展适度规模生产经营,全市新增示范合作社5个、示范家庭农场10个。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贴息政策,重点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专业服务公司快速发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居间服务,支持专业户、供销社等组织完善服务机制,增强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大力发展代耕代种、生产托管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全市托管服务规模达到2万亩次以上。

四、抓好防灾减灾,有效防范应对农业重大灾害

(九)提升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进一步强化农业防灾减灾部门协作机制,定期会商分析,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提前制定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做好技术、人员和防汛抗旱、备荒种子等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干旱、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范指导意见,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防汛抗旱队伍和设施设备作用,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共同抗灾救灾。认真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确保农民愿保尽保,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标准及时、足额支付理赔资金。

(十)加强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开展“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加强草地贪夜蛾、粘虫、稻瘟病等病虫监测预警,完善3个省级重点病虫监测站点建设,科学开展重大病虫发生形势研判。制定重大病虫防控技术方案,适时组织开展防治技术指导,强化草地贪夜蛾辽东南防控区布防,推进区域间联防联控和应急防治,确保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处置率达95%以上,重大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五、抓好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提质增效

(十一)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大优质水稻、专用玉米、高油高蛋白大豆等优良品种引进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粮食品质。推进水稻种植结构调整,重点抓好优质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扩大优质品种面积,促进稻米提质、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稻蟹综合种养,新增稻蟹综合种养0.1万亩。

(十二)延伸粮食产业链条。加快粮食产业“全链条”发展,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推动粮食加工向优质化、绿色化、精深化方向发展,积极创建桓仁县“全国首个中国大米小产区试验示范区”,打造本溪地区优质特色大米、杂粮等产品,叫响“桓仁大米”、“本溪特色杂粮”名片,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附件2

 

本溪市2022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行动方案

 

一、完善监测机制,强化排查评估,确保易返贫致贫人口实现“应纳尽纳”

(一) 畅通农户自主申报渠道。积极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到家喻户晓不留疑问、不留死角。畅通线上申报渠道,简化申报程序,引导农户自主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织密乡村主动排查网络。加强监测网格排查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村组每月、乡(镇、办事处)每季度一次的日常排查要求,明确责任,建立台账。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开展2次防止返贫致贫集中大排查,确保实现“应纳尽纳”。

(三)加强数据筛查比对预警。健全市直各有关单位(部门)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推动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市直有关单位(部门)负责统一规范本领域风险筛查预警标准、范围及信息模板,每季度开展一次数据信息比对筛查。县(区)负责规范预警信息反馈程序,建立县(区)乡(镇、办事处)村预警信息办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一目了然。建立市级防返贫监测管理系统,为监测帮扶工作全程“数据赋能”,做到及时响应。

(四)实施定期风险消除评估。认真落实村级每月跟踪回访、乡(镇、办事处)每季度分析研判与风险评估等风险消除监测机制,对实施帮扶满半年的监测对象,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确保具备风险消除条件的“应消尽消”、动态清零。

二、开展精准帮扶,广开渠道带动,确保帮扶脱贫人口实现“应帮尽帮”

(五)强化特色产业扶持带动。对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防返贫监测对象、已脱贫人口,提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户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生产经营技术培训及新型经营主体帮带等方面支持,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确保每户参与2个以上产业带动。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大户带动、致富能人返乡创业等途径,完善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带富防返贫能力。培育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拓宽产业发展和增收空间。在村集体经济薄弱、无集体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的行政村,建设一批村级光伏电站。

(六)稳定拓展就业增收渠道。组织“春风行动”、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等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对有组织到省、市外就业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通过特色产业带动、帮扶车间吸纳、乡村公益岗位安置以及乡村建设项目“以工代赈”等方式,为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提供工作岗位,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七)强化专项科技力量支撑。实施科技示范专项行动,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打造绿色宜居示范镇5个、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10个,带动县域特色产业和特色乡村发展。实施科技特派专项行动,派出科技特派团(组)5个以上。实施科技素养培训专项行动,完善科技特派员农民技术员教育培训体系。

(八)凝聚全社会帮扶力量。完善定点帮扶、驻村帮扶、选派第一书记、社会力量帮扶工作机制,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训、轮驻。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经济体与村企结对共建。编制各县(区)主要农副产品、特色产品名录,积极推进消费扶贫,鼓励引导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及工会福利面向全市各地区农副产品直购。

(九)完善落实政策帮扶体系。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责任,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帮扶不留死角。压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行业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动态排查、全程监测、立行解决的长效机制,落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纳尽纳”。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残疾人保障无障碍、无遗漏。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采取临时性救助措施,帮助渡过难关,确保不出现返贫致贫。

(十)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积极推广“积分超市”、评比选树等管理经验,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通过宣传引导、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农户参与生产劳动,防止政策养懒汉,消除等靠要陋习,形成户户远离贫困、人人都想致富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运营管护,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

(十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资金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扎实推进项目资产确权工作,防止资产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扶贫属性”不变。健全责任机制,强化市级监督职能、县级主体责任、乡(镇、办事处)主要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管理责任清单,做到项目资产清、管理责任清、权属划分清。

(十二)完善管护利益联结。通过资产资金入股等方式,实现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设置管护岗位,吸纳防返贫监测户、脱贫群众参与扶贫项目资产管护和运营。采取务工联结、订单收购、股份合作、保底分红、二次分利等方式,促进稳定增收,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规范收益分配制度,将资产收益最大限度用于脱贫群众,实现村集体和脱贫户受益双增收。

(十三)加强运营监管维护。开展扶贫项目资产专项清查、核查、统计工作,分类分级建立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加大对长期闲置、效益差甚至亏损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力度,通过股份合作、业务托管、合作经营、改制重组及收回本金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开展扶贫资产商业保险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不丢失、不贬值、不闲置,实现扶贫资产收益不低于8%。

四、加大支持力度,做强优势产业,提升脱贫地区建设服务发展水平

(十四)做大做强区域优势产业。强化区域规划引领,指导做好县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培育壮大脱贫攻坚期形成的帮扶产业,开展农业“三品一标”提升行动,补上生产设施、技术、营销等短板。支持省级重点帮扶县(桓仁县)建设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成为带领脱贫人口脱贫致富的主阵地。促进各已脱贫县(桓仁县)、已脱贫村产业整体水平提升,确保当地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全市农民收入增速。

(十五)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推进乡村4G网络覆盖,支持农村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区域网络全覆盖。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引导村屯建设集中养殖小区,完成建设省级美丽宜居村44个。

(十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配套设施,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营养膳食补助等政策,加大资助减免力度,确保脱贫户家庭学生辍学率为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实现脱贫人口大病救治、签约服务和重病救治覆盖率均达到100%。优化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继续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为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费用结算提供方便。提升农村低保领域标准,增加困难群体收入,实现“应助尽助”。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艺活动。建立完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巡访探视制度,确保不低于2次。继续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程,创新开展“新时代文明共建”活动,选树“本溪好人•最美驻乡村干部”等典型,营造全民参与、实践引领的良好氛围。

 


附件3

 

本溪市2022年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行动方案

 

一、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着力加强耕地管控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底图,把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格占用耕地项目审查,尽量避让、不占或少占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对已经突破现有耕地保有量目标的,督促抓紧制定耕地恢复补充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抓好落实。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依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并纳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严格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求,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在用地预审前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充分论证,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请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三)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强化县级政府、建设单位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严格实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数量、质量认定,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

(四)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严格耕地保护执法。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查处、整改到位。依托卫星遥感监测开展卫片执法,对违法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问责。建立完善以乡镇(街道)为节点、村组为基本单位的网格化耕地保护监管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二、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六)抓好保护性耕作。在全市适宜区域大力推广以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增加土壤肥力和保墒抗旱能力。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优先满足保护性耕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推广大马力拖拉机、秸秆还田机、翻转犁、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等先进农机装备。

(七)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在本溪县典型黑土区重点县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项目。持续开展水土流失防治,遏制耕地退化和肥力下降。推进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建立农田绿色屏障。推广轮作绿色生产技术,建立科学轮作种植制度,推动精准化施肥、节水栽培等绿色生产技术应用。

(八)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严格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肥还田、液体粪污贮存还田等技术模式,推动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提高粪肥还田效率。

(九)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以田块整治、灌排工程、田间路网、岸坡防护及农田配电等为重点,打造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

(十)开展水土流失防治。按照全省“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任务,我市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主要采取以保护水土资源为基础,以治理侵蚀沟、拦截微径流、防止岸坎坍塌和保护耕地为重点,对耕地中的侵蚀沟采用谷坊工程控制沟道发展,对侵蚀沟中下游沟岸冲刷严重的部位采用沟道滩岸防护工程治理,防止洪水对沟岸土地的冲刷;以封禁治理预防人为破坏脆弱生态环境为补充,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

(十一)抓好农田环境治理。按照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动态开展2.3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达到90%、85%以上。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和配套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

(十二)完善农田防护林建设。合理规划农田防护林体系,以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四旁”绿化为重点,推进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实现农田林网化、立体化保护,建立高标准农田绿色屏障,形成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十三)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评价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价技术,合理布设长期监测研究站和调查监测点,定期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建立耕地质量数据库。确保全市1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