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扎实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利用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辽农合〔2020〕76号)精神,做好宅基地管理业务衔接,积极开展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市农服中心农经智慧部、产业化部组织县区相关部门落实,经层层选拔,形成试点工作方案,推荐桓仁县向阳乡、溪湖区彩北街道申报宅基地试点。
1.桓仁向阳乡结合地域优势,以秀美景区为载体,以农业农村为基础,以休闲度假为导向,充分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和农家乐民宿。
2.溪湖区东风街道 大力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利用彩北新村豆坊沟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探索建设酸奶加工厂和发展乡村民宿,打造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自助民宿、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一二三产农业产业项目,带动农民转移就业,增加村集体收入。
下一阶段,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将加大服务力度,指导推进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利用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由点到面,为全市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