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市级确权数据库汇交与管理工作
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确权数据库报送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于3月中旬开展了新一轮合库、质检工作,并将检查的问题梳理后及时反馈基层,要求以县区为单位,有针对性修改完善相关数据,特别着重解决接边重叠、“双份地”等问题,并于3月底再次提交数据库,进行合库检查,确保4月中旬顺利将市级数据库汇交到省。
在形成市级数据成果的同时,要做好确权数据库管理工作。严禁以任务形式向确权登记工作中承担测绘、质检、合库工作以外的企业提供确权数据;应用单位可通过平台查询,但不得采取“复制”方式提供数据库。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