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圆满完成上半年省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工作任务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辽宁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相关要求,5月25日至28日,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一行3人到我市开展抽样工作,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全程协助,圆满完成上半年省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工作任务。
此次抽样工作,共出动市县(区)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肉鸡、蛋鸡养殖场6家,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屠宰场4家,抽取动物及动物产品样32批次,其中屠宰环节抽样14批次,包括猪肉5批次,牛肉2批次,羊肉1批次,鸡肉5批次,猪肝1批次;养殖环节抽样18批次,包括鸡肉5批次,鸡肝5批次,鸡蛋8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