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顺利完成2025年国家级、省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25]292号)要求,端午节前夕,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到我市开展国家级、省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取水产样品65批次。
5月26日至27日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监督抽检人员在我市南芬区思山岭、本溪县草河掌两个乡镇随机抽取了虹鳟鱼样品5批次。
5月28日至29日,省农业农村厅委托辽宁祥禄检测有限公司,对我市南芬区、本溪县及桓仁县90家水产养殖户进行随机抽检,共抽取样品60批次,其中虹鳟鱼30批次、鲟鱼20批次、鲢鱼10批次。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水产品抽样检测操作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采样与封存,主要检测是否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等国家禁限用药物及恩诺杀星、环丙杀星等常用药物的休药期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工作覆盖面广,抽取样品批次多,重点规范水产养殖用药标准,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用药不按规定实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以促进我市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