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开展“渔政亮剑2025”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5”辽宁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五一”期间我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我市养殖企业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
4月29日,执法人员对我市南芬区水产养殖企业及养殖户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实地查看药品储藏室、饲料库、水产品养殖单位生产日志、药品使用记录、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兽药等。现场发放、张贴新版《2024年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2号》,提醒养殖户严禁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对已使用限用药物的水产品,须在休药期满后方可上市销售。本次行动共检查水产品养殖企业及养殖户12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余份。通过和企业经营业主的沟通,详细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控制情况,提高了规范用药水平。
春季是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的关键时期,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渔业生产秩序,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