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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来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发布时间:2025-03-06 15:37: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有效保护太子河渔业资源,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执法人员于近期开展了《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执法人员在恒大绿洲、佳兆业、太子城、溪湖大桥、彩屯大桥等太子河流域沿岸的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河流保护、禁捕护鱼方面的政策法规,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地笼子”,“绝户网”等非法捕鱼设备违法捕捞野生鱼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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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本溪市禁渔保护制度的通告》内容,明确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零时至7月31日24时,禁渔区为太子河及汇入太子河干、支流的各级支流,且通告中禁止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之外所有作业方式”。

本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 35个,发放《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等宣传材料100余份,对非法捕鱼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与震慑作用。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保持对河道,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行为开展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工作,为守护好母亲河的生态环境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