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居办对我市2022年度创建的省级美丽宜居村进行验收
近日,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组,对我市2022年度创建的44个省级美丽宜居村进行评分验收。省级美丽宜居村创建标准:1.完成村庄规划;2.基础设施建设;3.生活垃圾治理;4.村内环境;5.农村改厕;6.村庄绿化美化;7.生活污水治理;8.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9.乡风文明。


验收组一行6人利用3天时间结合辽宁省美丽宜居村验收评分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验、走访群众等方式抽查我市14个创建村,对我市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验收组认为:本溪市高度重视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绩效考核内容。全市共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141个(2023年创建的35个村省级未验收)创建率49%,走在全省前列。本溪县、桓仁县和南芬区实施农村环卫市场化工作,引进专业化环卫企业,采取“户分类投放,保洁员二次分拣,环卫企业运输处理”的模式,明确“五指分类法”,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清扫保洁、运输处理及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等一条龙有偿服务,实现垃圾日产日清日销。要求我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用好“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相关项目资金,统筹推进美丽宜居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