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我市“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2024年1月10日-12日,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是对果菜类农产品进行抽检。执法人员先后到我市的本溪县、平山区、明山区和溪湖区等生态采摘园、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进行抽检和执法检查,共抽取草莓样品4批次,蔬菜样品8批次。在执法检查同时对种植户进行指导服务、发放禁限用农药挂图、食用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合理用药明白纸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农户问题,指导农户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通过此次抽检和执法检查,进一步防范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发生,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保障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