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23年度捕捞渔船年度检验工作
受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渔政管理局委托,经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指派辽宁省丹东渔政执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丰水库边境渔业船舶检验局)负责我市渔业船舶年度检验工作。5月17日——18日,辽宁省丹东渔政执法队一行9人,对我市所属捕捞渔船开展渔船年度检验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科及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参加此次检验工作。
渔船检验指为保障渔船和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渔船对江河湖海水域造成污染,渔船检验机构对渔业船舶依法进行的监督检验。此次渔船检验工作主要针对船舶的稳定性、发动机性能状态、救生、消防设施及信号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逐项登船检验,确保不留一处安全隐患。
此次渔船检验用时2天,集中检验渔业船舶49艘,待辽宁省丹东渔政执法队对检验数据进行综合评判后提出检验结果。
市农业农村局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在配合辽宁省丹东渔政执法队开展渔业船舶检验的同时,现场为每位船员发放渔船安全生产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