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开展春季野生鱼类保护联合执法行动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增强社会公众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结合《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溪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本溪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春季野生鱼类保护执法行动。
本次执法行动主要是在本溪县高官镇松树台村、青石岭水域排查地笼子和“绝户网”及其他非法捕鱼设施。市、县执法人员一路沿河仔细巡查辖区水域情况,通过发放《本溪市野生鱼类保护条例》、走访群众、接受咨询等方式对周边群众普及禁捕禁渔常识,倡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维护生态、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的活动中来,共同爱护我们的 “母亲河”。此次行动劝阻预非法捕鱼人员3人,发放宣传材料80余份。